(记者 庄婷婷 通讯员 成沛荣 张瑜)“招标代理机构履责情况怎么样?”“整个招标代理中有没有违规违法行为?”日前,赣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会同赣榆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工作组,来到正在建设中的水产苗种繁育和现代化养殖示范中心了解招标代理机构履责情况。
探索对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履约评价是赣榆农发集团推进清廉招标的创新举措。由于招标代理机构准入门槛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管理混乱、专业素质差、靠关系拉业务等问题,部分招标代理机构甚至充当“掮客”,拉拢腐蚀公职人员,违规操纵评标结果,谋取不法利益。
“农业项目涉及面广、资金量大,亟须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招投标活动规范进行。”该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
问题导向是精准破题的关键。赣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跟进监督,推动赣榆农发集团切实采取措施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科学监管。
赣榆农发集团党委以案为鉴,聚焦少数招标代理机构私自转让招标代理业务、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最高投标限价误差大浪费国有资金等问题,围绕企业经营合法性、工作完成及时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准确性、操作流程规范性等方面,结合农业项目实际制定《建设工程服务单位履约评价实施办法》,设立商业信誉、服务范围、业务能力、操作流程等4项履约评价内容,详细划分30个履约不当行为,并根据造成后果的轻重设定扣分标准。
“履约评价不是一次性结果评价,而是贯穿于项目的组织招标、具体实施、过程监管、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赣榆农发集团主要负责人介绍,“我们通过全方位的了解、多角度的观察、多频次的讨论,最终对招标代理机构给予科学的评价。”
据悉,评分大于80分的将继续合作,评分在60至80分之间的将进行留用观察并进行二次评价,得分小于60分的将不再进行合作。在此基础上,设立原则性的否决条款,一旦涉及此类原则性问题,招标代理机构将被列入“黑名单”,纳入“黑名单”后不再与其合作。
赣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统筹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细化监督环节,跟进监督重大项目招投标实施,先后对7个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推动赣榆农发集团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制度规定、常态科学评价。
与此同时,在针对代理机构选择上,赣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督促赣榆农发集团搭建了招标代理、监理、审计第三方服务单位名录库,通过业绩、人员、实地考察办公场所确定入库单位,规范选择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20余家。
“下一步,我们将对招投标代理机构履约评价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制度、压实责任,严防招标代理机构充当腐败中介。”赣榆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说。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贾元元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