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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新版免罚轻罚清单以柔性执法呵护市场活力


(记者 侍敏 通讯员 李可心)柔性执法作为包容审慎监管、“放管结合”的创新性探索,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城市精细化治理。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新版《连云港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不予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版《办法》),不断推进规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据悉,新版《办法》是在原规定实践基础上,吸收市场监管总局新公布的免罚清单和省市场监管局3.0版清单进行的升级扩容,将于今年4月起正式施行。新版《办法》由21条扩充至31条;附件清单由106项扩充至165项,其中不予处罚清单由69项扩充至107项,减轻处罚清单由24项扩充至45项。此外,新版《办法》还细化完善了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处罚和综合裁量等裁量因素,并根据基层实践需要增加了相关程序规定,为基层行政执法中科学严谨区分界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条件提供指引。


  变“重管理”为“细服务”,由“严罚式”向“容错式”演变。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动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工作,除了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及清单予以修订,出台新版免罚轻罚实施办法及清单,大幅扩容升级免罚轻罚事项,夯实包容审慎执法的制度基础,全面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有关规定,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对基层法治骨干和法治员进行针对性培训,避免出现“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以罚代管”等问题。截至目前,全系统共办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案件1688件,为经营主体减免处罚金额1.7亿元。


  与此同时,为更好地健全完善免罚轻罚制度,充实事中包容内涵,我市试点实施市场监管领域执法“观察期”新模式,对满足相关条件的经营主体违法行为设置“观察期”,优先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在“观察期”内整改到位的可以不予处罚,努力打造宽松发展环境。2024年以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适用执法“观察期”制度,对相关企业发出执法观察期责令改正书,企业主动整改完成率100%;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涉案企业不予行政处罚,免罚金额达45万元。在此基础上,延伸“轻微违法不罚”“首违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等免罚轻罚法律规定,更大力度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政策,全市系统办理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案件1688件,同比增长24%,为市场经营主体减免处罚金额同比增长60%。该制度得到市委依法治市办认可,并发布指引在全市实施。市场监管领域执法观察期新模式案例也被评为2024年自贸片区制度创新十佳案例。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贾元元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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