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魏吉珂 通讯员 刘红旭)自今日起,《连云港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作为我市首部针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标志着我市献血事业步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为保障医疗用血需求和激励社会参与无偿献血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近年来,我市临床用血需求持续增长,血液供需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为破解献血动员机制不足、激励措施有限等问题,我市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完成了《条例》的立法程序。《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充分结合了我市的实际情况,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历经多次审议和修改。条例共六章四十条,涵盖了总则、动员和组织、采血供血与临床用血、激励与优待、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内容。
《条例》扩大激励与优待范围,如献血量达800毫升者可终身免费用血,献血者的近亲属也可等量免费用血,特别规定献血量累计8000毫升以上的献血者,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也可享受同等优待,同时获得省级及以上献血荣誉的个人可享受多项社会优待;我市还将当地丰富的文旅资源与献血激励相结合。例如,在本市献血的大中专院校学生自献血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本市各级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等场所。让献血者在奉献爱心的同时,也能感受城市的独特魅力。
市中心血站相关负责人表示,无偿献血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该《条例》的实施不仅为献血者提供了更全面的保障,也为构建和谐健康社会注入了新动力。市民可通过市卫健委官网或“连云港发布”平台查询《条例》全文及实施细则。
总值班: 曹银生 编辑: 周金林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