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塑身衣市场火爆,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将目光盯上了这块“蛋糕”,利用消费者追求品牌的心理,干起了制假售假的勾当。近期,赣榆区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被告人提起公诉,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事情得从2021年下半年说起,河南省的朱某某和妻子彭某某使用亲属个人信息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璐比玛斯自营店”和“璐比玛斯直营店”的两家塑身衣店铺,打着“厂家直销”“正品保障”的旗号,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吸引消费者。然而,这些看似物美价廉的塑身衣,背后却隐藏着一个产供销制假售假网络。
朱某某夫妇并没有工厂和货源,在网络上一番周折后联系上广东佛山的郭某某、彭某某夫妇,由朱某某负责网上店铺接单,然后将客户信息发给郭某某,后者负责配货发货。
然而,郭某某夫妇也没有货源,他们想到了做美体内衣生意的老乡邓某某、林某某。邓某某、林某某接到郭某某夫妇的订单后,便开始行动起来,各自从市场上购买光板塑身衣,这些光板塑身衣就像是白纸,等待着被装饰。邓某某、林某某分别在网上定制“璐比玛斯”水洗标、吊牌、手提袋、包装袋等材料,然后在各自的作坊中将这些假冒商标标识缝制在光板内衣上,一件件假冒的“璐比玛斯”塑身衣就诞生了。
这些光板塑身衣套装成本价在160元-200元之间,邓某某、林某某以套装180元-220元的价格销售给郭某某夫妇,赚取差价,郭某某夫妇再以单件90元、套装270元-320元的价格卖给朱某某,最后由朱某某将这些假冒塑身衣挂在自己的淘宝店铺上,以单件300元、套装800元-1300元的高价销售给消费者。
“因为双十一搞活动,原价1298元的塑身衣只需875元,我就入手了一套,但是衣服质量很差,一看就是假货。”曹女士收到货后感觉自己被骗,至赣榆区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2021年11月至2023年3月,邓某某销售金额90万余元,非法获利6万元;林某某销售金额42万余元,非法获利3万元;郭某某夫妇销售金额160万余元,非法获利24万元;朱某某夫妇销售金额365万余元,非法获利32万元。
查明事实后,赣榆区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郭某某、朱某某提起公诉,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邓某某、林某某提起公诉,鉴于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对协助销售的彭某某、黄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法院分别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朱某某、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分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邓某某、林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单超仙)
【检察官提醒】
本期出镜检察官:吕成兵
(赣榆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
商标承载着品牌的信誉和消费者的信任。侵权假冒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论线上线下,法律都不会容忍此类违法行为。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合法经营才是长久之道;也提醒消费者,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商品,切勿贪图便宜。
(检察官说法第126期)
总值班: 曹银生 编辑: 贾元元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