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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调解解“薪愁”


(史卫平 郑孟超)近日,在赣榆区基层治理服务中心,15名建筑工人围着窗口工作人员反映情况。两年前,某建筑企业以各种理由长期拖欠李某等人工资14.7万余元。当多次讨要无果后,他们集体来到基层治理服务中心求助。


  面对情绪激动的工友们,窗口工作人员在完成纠纷登记受理后,根据来访群众诉求和类似纠纷的处理经验,立即启动联动机制,请人民调解员先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调解行吗?调解协议能管用吗?”“钱不到位调解有什么用?”在调解室,工友们对着“金牌调解员”孙宜霞接连发问。孙宜霞一边对工友们的工资凭证、考勤记录等进行初步审查,一边认真梳理争议焦点。


  调解现场,当企业代表提出分期付款方案时,工友们开始议论纷纷。人民调解员当即补充:“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在分期的过程中,如有任何一笔逾期都将视为剩余款项全部提前到期,都可以到法院就剩余欠款一并申请强制执行。”虽然如此,仍有人半信半疑,“你说的这个行吗?就凭这个,我们没去法院打官司,法院能帮我们要钱?”


“大伙别急,基层治理服务中心有法院派驻的法官,咱们一起问问,同时让企业负责人也过来,最后商量个折中的办法,行吗?”人民调解员找到了派驻中心的赣榆区人民法院法官,并电话联系了企业负责人。


“你们看,这是之前其他纠纷案例经法院确认的调解书,就是调解结束以后,法院审查调解协议,确认没有问题即出具调解书,效力和判决书一样。”法官参考以往的调解案例,耐心地向工友们解释先行调解的法律保障。转身又向赶来的企业负责人阐释失信惩戒机制,逐项分析违约成本。经过“面对面”协商,最终促成双方签订附强制执行条款的调解协议。


“这样的联动解纷场景在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已成为常态。”法官告诉笔者,按照“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的理念,法院与基层治理服务中心的协作实现了“非诉在前、诉讼断后”分层治理模式。今年以来,已通过诉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855起纠纷。


  调解协议签订次日,法官便通过绿色通道,48小时内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没想到不用起诉,这样一下子就调解完了。”工人代表感慨。随着首期款项如期到账,这场持续两年的讨薪纠纷圆满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通过开展调解培训、联合基层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等方式,构建起‘预防—化解—巩固’的全链条治理体系。”赣榆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总值班: 曹银生     编辑: 贾元元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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