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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振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院长的决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刘振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贾元元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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