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多或少,许多消费者在买房时都有过不如意。有些可能是对户型、配套设施等的不满意,有些则是因第三方原因导致其在购房过程中遭遇了不快。近几年,房地产消费维权现象越来越多,这也说明在当前的背景下,购房者对房屋品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根据市消保委提供的统计数据,去年我市房地产领域消费纠纷最多,因精装修标准、小区外立面、绿化配套、户型、车位、学区等与开发商前期宣传不一致而引发的维权,占相当大的比例。此外,二手房买卖中引发的纠纷也不容忽视。专家分析,房地产维权热的背后,暴露出来的是技术规范的空白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庭院变公共绿地 承诺的院子消失了
从去年开始,海州城区北片区某新小区部分业主一直忙于维权。事情的缘由得回溯到2017年11月,该房地产公司利用明星演唱会公演的方式,宣传院落式排屋。开发商以楼房沙盘及排屋样板间、图纸等方式向消费者展示了庭院的具体面积等基本情况,销售人员也出示了庭院的具体平方数。
“当时是说有院子的,我们一家两层,一、二楼价格比三、四楼大概贵了三分之一。”消费者张先生吐槽,2019年年底,买了一二楼排屋的业主,在收房时发现开发商承诺的院子没有院墙、院门,甚至连房子出入院子的门都没有,只是一片草地。后来经过协调,这部分业主每家出资数万元,由物业公司安排施工人员对庭院进行施工建设,但是多次被相关部门拆除。
去年6月,市消保委陆续接到群体投诉,称该小区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要求退房赔偿。虽经过多次调解,但双方目前仍未达成一致性意见。
笔者了解到,买房赠送花园是近些年来开发商售卖一楼住宅时的惯用宣传,甚至以打擦边球的形式写入购房补充协议。但实际上,这块绿地是小区的公共绿地,由此引发的类似矛盾纠纷很多。令不少消费者苦恼的是,购房时开发商许下的承诺未必能兑现,很多人就遇到过延期交房甚至房屋烂尾的烦心事。购房者遭遇较多的还有开发商的虚假宣传。此外,买房时遭遇园林绿化不合格、被迫签订阴阳合同的购房者也不在少数。
房地产消费投诉居榜首 易引发群体性投诉
《2020年全市消保委(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去年我市房地产业投诉不断,且群体性投诉较多。2020年市消保委共受理相关投诉2635起,占投诉总量的13.22%,房地产领域消费纠纷数量最多。
“主要表现在涉嫌虚假宣传、合同格式条款纠纷以及房屋质量、精装变简装等方面。”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涉及投诉人多、赔偿金额大等因素,给完全调解成功带来一定难度。同时反映出的问题是,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盲目相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未仔细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补充条款,从而造成权益受损。
而这仅仅是新房销售方面的问题。在二手房买卖领域,各种纠纷也不断。事实上,房地产中介公司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良莠不齐,一些中介公司业务员由于签约过程不规范,因而埋下许多纠纷隐患。“不要轻易相信中介公司业务人员的承诺,特别是口头承诺,对中介公司业务人员的话一定要冷静判断而不能全听全信。”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说,格式化文本可能暗含霸王条款,对方针、条款作出明确解释时,要做好录音。注意保留一切证据,便于遇到纠纷后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家最贵“消费品” 权益如何保障
房产,动辄数百万元,可以说是老百姓生活中最昂贵的“消费品”了。如此大宗的“商品”,需要购房人倾全家之力并投入数年的收入,是老百姓心目中最重要的一项消费。房产的质量,与老百姓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如何从制度上、法律法规上保障购房人的权益?
未言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浩认为,近几年房地产类投诉和维权高发,是由于相应的规范和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新房纠纷归根结底是由于房地产预售制度:“你买其他东西,不好就可以不买了。但是房子不是这样,如果买来以后觉得不好,退换很麻烦。对于开发商来讲,他在交付之前已经将100%的购房款拿到了。对于注重品牌形象的开发商,要在这个城市长期耕耘,相对来说会比较注重交付质量。但目前在限价的大环境下,无法体现优质优价,再加上监管不够完善,导致开发商有空可钻,出现建筑装修材料降标的情况。”他建议,大力推广现房销售,让购房者变被动为主动,使房地产市场真正成为买方市场,可大大减少房地产新房维权现象,保障购房人的权益。
对于购买二手房,王浩也提醒买房人,要加强法律意识,注意规避法律风险。其中,购房时的相关协商事项,需要在合同约定中予以明确,同时把相关法律责任明确写进房屋买卖合同当中,来约束卖房人。
总值班: 王夫成 刘昆 编辑: 张笑爽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