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1月21日,市委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市委6个巡察组聚焦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对12个单位党组织进行政治监督。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既是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增添助力,也是主动查找问题、解决问题的必要之举,更是对各级各部门和干部能否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能否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一次集中检验。市委巡察机构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履行营商环境建设职能责任,查找发现突出问题278个,督促立行立改问题8个,充分发挥了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2022年4月11日,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伟主持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听取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汇报,并就运用好本轮巡察成果提出要求。近日,市委6个巡察组分别向12个被巡察党组织现场反馈巡察情况,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反馈会议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强化问题整改,对照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深刻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抓深抓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高度负责、持续用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持续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加快新时代的后发先至、建设人民期待的现代化新港城提供坚强保障和强大动力。
按照有关规定,被巡察党组织应在反馈后15日内报送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按规定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总值班: 吴弋 曹银生 编辑: 张艺雯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