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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0次主任会议 决定第十八次常委会会议于4月28日召开

【连网】(记者 庄婷婷)4月2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0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第十八次常委会的议程和日程安排及相关事宜,决定第十八次常委会会议于4月28日召开,会期一天半。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杨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丽华、王家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鹏,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戴咏寒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的说明,建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主要议程为: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连云港市海岛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含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废止《连云港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暂行办法》的决定(草案);审议人事任免案。

会议还听取了相关人事情况介绍、常委会会议筹备情况汇报和相关议题准备情况汇报,研究了《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规定》《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组工作规则》等相关事项,传达贯彻了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及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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