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8日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5日至8日在海州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1、听取和审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连云港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连云港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连云港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连云港市2023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票决2023年连云港市民生实事项目;8、选举。
总值班: 吴弋 曹银生 编辑: 宋添翼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