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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市委部署,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向9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工作已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月13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通报巡察发现突出问题,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进行集中部署。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卢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林小异出席会议。

  集中反馈后,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向各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等情况,着力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反馈强调,巡察发现各被巡察党组织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有的在坚定政治立场、不折不扣抓贯彻落实上还有差距,有的在主动担当作为、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上还有差距,有的在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上还有差距,有的在加强组织建设、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上还有差距。

  反馈要求,要深刻认识巡察整改重要意义,扛牢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政治自觉。被巡察党组织要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加强过程监督、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有关职能部门要用足用好巡察成果,认真分析研判、加强协作配合、深化系统治理,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据悉,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进行移交处理。(记者 庄婷婷 通讯员 王义荣)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陶莎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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