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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连云港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9日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中旬在海州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1、听取和审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连云港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连云港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连云港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连云港市2024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议连云港市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报告(书面);8、票决2024年连云港市民生实事项目;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连云港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10、选举;通过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设立及组成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