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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与临沂市建立交界地区 人大民族宗教工作交流协作机制

(记者 张晶晶 通讯员 鲁成现)为进一步做好连云港市、临沂市交界地区人大民族宗教工作,本着“区域联动、常态协作、信息互通、密切配合”的原则,加强两市人大在地方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的合作交流,7月12日,我市与临沂市共同签署《连临交界地区人大民族宗教工作交流协作协议》,建立交界地区人大民族宗教工作交流协作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高美峰,副主任黄咏梅,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安参加。


  我市与临沂市山水相连、人文交融,各民族群众以及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来往密切,两地人大开展交界地区民族宗教工作交流协作是一次很好的创新探索,对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促进两地人大工作合作,助推连临交界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双方表示,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跨省交界地区民族宗教领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为交界地区民宗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联合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询问,共同推动交界地区民族宗教领域的重大任务、重点项目、重要工作落地落实。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有计划地组织人大民宗系统人员通过现场观摩、集中培训等形式,学习借鉴推广对方的经验做法,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共同维护我市和临沂市交界地区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周金林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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