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连云港市民政局 文件
连民〔201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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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港城“十大最美慈善人物”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民政局,市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要求,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充分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海港中心城市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十大最美慈善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评选一批热心慈善事业、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慈善活动、对推动港城慈善事业有较大贡献、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慈善人物,集中展示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成果和慈善人物的大爱情怀,大力弘扬“人人可慈善”理念,着力提升慈善事业公信力,激发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慈善,为建设幸福港城发挥慈善事业的重要作用。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5月中旬。
三、评选范围条件
面向全市广大市民(含在外工作的连云港人及在连投资置业人士),评选出长期热心慈善事业,模范履行社会责任,踊跃捐赠,积极为社会提供慈善公益服务,以自身行为感召社会,公信度高,能代表某个领域或某一人群的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慈善人物。
四、活动组织
成立市“十大最美慈善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锦华同志兼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政治处。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本部门的寻找推荐和评选工作。
五、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3月下旬)。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召开部署会议,在新闻媒体广泛发布活动启事,全面启动港城“十大最美慈善人物”评选活动。
(二)推荐申报(4月1日—4月15日)。此次“十大最美慈善人物”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逐层推荐的方式,具体包括:组织推荐、个人推荐、自愿申报、邀约申报等。各县区宣传、民政等部门根据评选要求,分别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推荐申报工作(推荐申报3-4名候选人)。所有推荐对象均要认真填写推荐申报表(下载地址:连云港民政信息网:http://www.lygmz.gov.cn/;连云港慈善网:http://www.lygcs.gov.cn/),并提交一篇2000字左右的参评事迹材料,并附电子文档和电子照片(联系人:单鑫,85573880;颜阁,85573008,邮箱:404905468@qq.com)。所有推荐对象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推荐截止时间4月15日。
(三)筛选初评(4月15日—20日)。组织专家对申报候选人员初步评选,确定20个候选人。组委会将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审核,确保推荐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四)公示投票(4月20日—30日)。在连云港民政信息网、连云港慈善网等门户网站开设专题,刊播20个候选人事迹,接受广大市民投票。
(五)组织评审(5月1日—5月10日)。根据设定权重,综合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经局党委会研究,确定10名港城“十大最美慈善人物”,并从中遴选出5名作为全市第二届“最美港城人”候选人,同时在连云港民政信息网、连云港慈善网进行公示。
(六)表彰奖励。适时召开全市表彰会议,隆重表彰港城“十大最美慈善人物”,颁发荣誉证书。组织市内媒体对港城“十大最美慈善人物”进行事迹刊播。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港城“最美慈善人物”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发动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到活动中,努力使评选过程成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提高慈善意识的过程。各县区民政局要认真做好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和推荐报送工作,确保各项评选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地各单位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介,集中宣传当地活动开展情况,展播最美慈善人物事迹,扩大活动影响力和感召力。通过张贴活动启事、宣传画、公益广告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踊跃参与。
(三)重在实效,突出特色。要将评选港城“最美慈善人物”活动与我的“中国梦”、“港城梦”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等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星级慈善城市创建结合起来,使这项活动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为弘扬慈善理念,推进慈善城市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