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卫办〔2015〕6号
关于开展寻找港城“十大最美护士”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精神,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加快推进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根据市委宣传部第二届“最美港城人”系列评选活动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寻找港城“十大最美护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通过开展寻找港城“十大最美护士”活动,不断促进医疗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牢固树立白衣天使良好的社会形象,持续增进社会各界对护理工作的了解和理解,积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广大医疗卫生计生工作者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加快建设幸福港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表彰项目及名额
港城“十大最美护士”,共10名。
三、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5月
四、范围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中从事护理一线工作的在岗护士。
(二)评选条件
1、具有护士资格并注册,在我市护理一线岗位工作5年以上。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
3、热爱护理工作,以患者为中心,主动热情为患者提供优质、满意、安全的护理服务,深受患者及家属的肯定和赞扬,先进事迹感人。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刻苦钻研,为护理事业发展作出较大的贡献。
5、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经历或行为,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凡有违法乱纪、医疗责任事故或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的,均不得推选。
五、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4月20日前)。市卫计委印发《关于开展寻找港城“十大最美护士”活动的通知》,对活动作出安排。各地、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选的办法,认真组织开展推选活动。推荐名额为每县3名、每区2名,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各1名,市各直属医疗单位各2名、市各直属卫生单位各1名。所有推荐对象都要在本地、本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4月20日前,要将推荐人选建议名单(2个及以上人选的,应对推选名单进行排序)、推荐工作情况报告、申报表一式3份、推荐人选2000字先进事迹材料(应加盖选送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及5分钟以内PPT事迹展示、4张二寸免冠照片等材料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除PPT事迹展示只需报电子版,其它材料纸质版、电子版要同时报送。
联系人:周海涛;联系电话:85820697,15261379981(539981);邮箱:lygwsjzzc@163.com。
2、初评筛选(4月28日前)。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初评出20名候选人,并将候选人事迹在市卫计委门户网站进行展示,接受广大市民投票。
3、组织评审(4月30日前)。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审核。根据设定权重,综合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经委党委会研究,确定港城“十大最美护士”,并从港城“十大最美护士”中遴选出5名作为全市第二届“最美港城人”候选人。
4、进行公示(5月8日前)。对港城“十大最美护士”和遴选出的5名全市第二届“最美港城人”候选人,在市卫计委门户网站或《连云港日报》“人民卫生”专版进行公示。
5、媒体宣传(6月-7月)。通过全市第二届“最美港城人”专题专栏、《连云港日报》“人民卫生”专版、市卫生委门户网站等媒介港城“十大最美护士”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六、表彰奖励
适时对港城“十大最美护士”进行表彰。加强社会宣传,通过组织学习宣传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浓厚氛围。
七、组织机构
市卫计委成立港城“十大最美护士”评选活动组委会,委主要领导任组委会主任,成员由委其他领导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政治处。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寻找港城“十大最美护士”活动,把其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来抓,把活动过程转化为一次凝心聚力、价值导向的过程,传扬真善美,集聚正能量。要建立健全活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沟通联络,加强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推选程序和条件,切实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推荐、意见征求和材料上报等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推进。
2、深入宣传发动。要结合实际,统筹发挥各地、各单位门户网站、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宣传寻找港城“十大最美护士”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标准、方法要求,广泛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患者及家属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声势氛围,扩大影响覆盖。
3、做好推荐申报。要坚持面向护理岗位一线,严格评选标准,做好推荐申报。推荐的候选人不仅要考量业绩贡献,更要突出心灵美的内涵,确保把群众认可、事迹真实感人、影响深入广泛的一线护理人员推荐上来。上报前应广泛征求同级纪委、组织、综治等部门意见。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