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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连云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连网】各县区科技局、团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努力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连云港创新创业大赛。现将《2015年连云港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本届大赛由市科技局、团市委联合举办。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明确的具体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安排,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参赛组织工作如期完成。

2、各县区科技局牵头负责大赛的组织推荐工作,要主动联系同级团委,每轮报名截止后汇总辖区内参赛选手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有关材料(一式两份,平装订)报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市科技局413房间)。

3、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地方配套支持政策,重点为参赛的优质项目给予地方科技计划支持,提供落地孵化、创业辅导、投融资对接等支持措施,并按照市里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大赛的宣传、项目推荐和后续跟踪服务等工作。

本大赛通知和报名信息表等相关材料可从市科技局网站(www.lygkjj.gov.cn)下载。

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范强贤

电话:85813873  13775590119   传真:85803969

电子邮箱:82234319@qq.com

市科技局联系人:杨 全  朱 宁  85808245

团市委联系人:常二华   85486439

附件:2015年连云港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共青团连云港市委员会

2015年5月15日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印发

 

 

附件:

2015年连云港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目的

以大赛为纽带,整合创新创业要素,为创新创业搭建新平台,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吸引海内外优秀创业团队及企业到我市创业发展,努力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二、大赛主题

创新改变城市 创业成就你我

三、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1、主办单位: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共青团连云港市委。

2、支持单位: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连云港市教育局、连云港市财政局、连云港市工商业联合会、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连云港广电传媒集团。

3、承办单位:连云港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4、协办单位。江苏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连云港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淮海工学院大学科技园。

(二)大赛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

徐家保 市政府副市长

主  任

李 莉 市科技局局长

杨 浩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孟  共青团连云港市委书记

副主任

徐勤飞 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总编辑

高 健 市教育局副局长

商显福 市科技局副局长

蒋 敏 市财政局副局长

仲伟德 共青团连云港市委副书记

封士帅 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马富胜 连云港广电传媒集团副总经理

委  员

黄文传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处长

刘光亚 市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与发展办公室主任

王习娟 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工作处处长

高新禧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处长

常二华 团市委社工部部长

茆 晨 市工商业联合会经济联络部部长

王 波 连云港日报社政文部主任

刘永松 连云港广电传媒集团运维播控部主任

郭卫东 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清文 市科技局监察室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

商显福(兼) 市科技局副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

郭卫东(兼) 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三)专家评审团

为大赛提供咨询与指导,负责大赛评审工作。评审专家以金融创投专家为主,适当吸收部分熟悉企业运营的技术专家(从科技咨询专家库中挑选),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邀请。

四、参赛条件

设立创业团队组和企业组,其中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鼓励支持35周岁以下的青年、在校大学生及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参赛。

(一)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阶段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海内外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他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具有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的中小微企业;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

五、赛事安排

2015年连云港创新创业大赛包括初赛、半决赛和总决赛等环节。初赛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初赛时间安排与第三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相衔接。全年赛事安排如下:

第一轮初赛(省大赛地方赛):2015年5月-7月

第二轮初赛:2015年7月-8月

半决赛:2015年8月下旬-9月上旬

总决赛:2015年9月中下旬

六、大赛流程

(一)报名组织

各县区科技局、团委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创业团队和企业报名参赛。参赛团队和企业需从市科技局网站(www.lygkjj.gov.cn)下载报名信息表,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并报送相关必要附件材料。

大赛报名分两轮组织:

第一轮报名截止时间:6月15日。参赛团队和企业需同时登录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官网(www.jscyds.org)进行报名注册,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

第二轮报名截止时间:7月30日。

★第三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参赛推荐项目从第一轮中遴选。

(二)资格确认

每轮报名截止后,各县区科技局会同级团委,对照参赛条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辖区内的参赛团队和企业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报送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进行资格确认。通过资格确认的参赛名单在市科技局、团市委网站公布。

第一轮确认时间:6月16日-20日

第二轮确认时间:8月1日-8月5日

(三)初赛

初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通过项目评审的方式进行。全市共推荐30个项目晋级半决赛。

第一轮初赛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7月上旬,遴选出15个项目晋级市半决赛。并按照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的名额,产生拟推荐晋级省大赛半决赛的名单。

第二轮初赛时间安排在8月中上旬,遴选出15个项目晋级市半决赛。

各县区科技局按照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工作要求,对辖区内拟推荐晋级半决赛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和参赛确认。晋级市半决赛的名单在市科技局、团市委网站公布。

(四)半决赛

半决赛以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参赛选手进行综合打分,最终遴选出10个参赛团队和企业晋级总决赛(根据初赛遴选的参赛团队和企业数,合理分配决赛名额),晋级总决赛的名单在市科技局、团市委网站公布。

半决赛时间:8月下旬-9月上旬

(五)总决赛

总决赛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在连云港电视台演播大厅进行全程录播。专家评审组根据选手展示与答辩情况进行打分,取平均分作为决赛最终成绩。通过现场比赛决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总决赛结束后进行现场颁奖,获奖名单在市科技局、团市委网站公布。

总决赛时间:9月中下旬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参赛报名组织工作

各县区科技局、团委按照大赛时间节点,牵头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创业团队和企业报名。各县区团委具体负责组织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报名参赛,协助科技局做好大赛组织、宣传及路演等事宜;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应积极配合协助做好在孵企业和团队的参赛工作。各县区要结合地方产业特色,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创新创业项目报名参赛。

第一轮参赛(省大赛地方赛)组织名额要求如下:

东海、灌云、灌南、赣榆区、海州区、市开发区等组织项目不少于12个。

连云区、徐圩新区、淮工大学科技园、市科技创业城组织项目不少于6个。

其中,创业团队项目不低于2个。

(二)做好参赛选手资格确认工作

每轮报名截止后,各县区要根据大赛要求及参赛条件,对辖区内报名参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上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将参赛选手纸质材料、信息表电子档、报名确认汇总表上报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选手参赛资格进行复审,确定最终参赛名单并及时公布。

(三)做好大赛地方宣传及配套政策制定工作

各地要按照市里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大赛组委会做好大赛的地方宣传工作和后续跟踪服务,并制定地方配套支持政策,重点为参赛的优质项目给予地方科技计划支持,提供落地孵化、创业辅导、投融资对接等支持措施。

八、支持政策

对参赛的优秀团队和企业,提供以下支持:

1、总决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和5000元/个。

2、科技计划扶持。以大赛专家评定意见作为项目评审意见,对总决赛获奖团队(赛后6个月内在连注册成立企业)和获奖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支持,其中市区的参赛企业项目未列入往年度市级科技计划的,纳入本年度或2016年市相应计划支持。对进入半决赛的企业,列入市科技企业培育“十百千”工程重点培育对象。被大赛组委会推荐进入2015年省第三届科技创业大赛半决赛的,给予1000元参赛费用补贴。

3、科技金融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参赛企业申请“苏科贷”科技贷款项目,市县区科技风险补偿资金优先提供支持,大赛合作银行优先给予贷款授信支持,大赛合作创投机构对有投融资需求的参赛项目纳入优先支持序列进行考察。

4、创业支持政策。对进入半决赛的创业团队,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可为其免费提供3-6个月创业工位,协助对接创投、风投、银行等金融机构,大赛后注册为企业的,给予相应扶持政策。鼓励创业团队所在县区提供类似扶持政策,支持其就地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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