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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镜头里的税收故事”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连网】 近日,在全省地税系统办公室工作会议上,江苏税务摄影协会及苏北分会正式挂牌成立。为贯彻落实总局王军局长在今年税收宣传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局张滢副局长在全省地税系统办公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促进全国第24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彰显“新常态·新税风”税收宣传主题,鼓励广大税务干部讲好税收故事,唱响税收主旋律,传播税收正能量,根据总局、省局《关于开展税收文艺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在系统内外征集以“镜头里的税收故事”为主要内容的摄影作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江苏税务摄影协会苏北分会、江苏省连云港地方税务局蓝莲花摄影社

二、征稿要求

1.内容要求

从多角度、多侧面展现税收与纳税人、税务人员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关系,讲述“镜头里的税收故事”,从而体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宗旨。作品内容应生动活泼,力求自然。

2.格式要求

参赛作品一律为数码图片,格式为JPG/JPEG(尽可能5M以上)、TIFF(尽可能10M以上),特殊条件下,可适当降低像素要求。作品既可是单幅图片,也可以组照形式呈现。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构图进行适度调整外,不得进行后期合成和制作,不要有日期等额外标志。

3.文字要求

每件作品需附标题和必要的文字说明,也可附上与摄影作品相匹配的、简短的、原创的文字作品。

三、征稿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四、投稿方式

请将参赛作品发送至50722365@qq.com。为便于评审和编辑,请将作品文件按照以下格式命名: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0518-85519585  

五、评选办法

本次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将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单位优秀组织奖3名。所有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一经投稿,视同投稿人同意其作品可由主办单位在制作图片资料、举办展览展示等税收宣传活动中无偿使用。

2. 参赛作品必须为投稿者自己所摄,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被发现入选作品系冒名、抄袭、拷贝、仿冒的,经查属实即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 

3. 投稿者应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的任何权利。凡上述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4.本次活动各项规则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江苏省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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