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慧 通讯员 苗泉) 为营造我市全民创业社会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开展,我市日前启动了2016年度市级创业明星申报工作。
我市行政区域内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创业人员均可申报。创业人员的类型包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带动其他失业人员创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失业人员;不等不靠、自主创业,对社会做出贡献的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转业干部和复员军人;帮助和带动更多人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大学生村官;离岗创业带动就业、为社会做出较大贡献的原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转化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高层次创业人才以及其他在创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按照申报程序规定,申报市级创业明星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竞争就业意识,有创业的精神和行为;所创办企业能促进城乡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原则上吸纳失业人员不少于100人或所办企业年营业额不少于500万元或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有较大突破;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和谐;所创办的企业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名度,企业稳定经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个人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和个人信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在组织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将综合考核申报人申报企业在社会影响、生产经营、遵纪守法、科技创新、社保缴纳、劳动关系、纳税等方面情况,并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对于考核评选前10名的申报人入选市级创业明星,由市政府通报表彰,授予“连云港市创业明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及奖金。集中申报时间为11月20日至30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以经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