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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连云港口岸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工作告知书

【连网】  为进一步做好连云港口岸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市口岸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将疫情期间连云港口岸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事项告知如下:

 1.换班预报。航运公司、海员外派机构或船方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提前制定《船员离船计划》(见附件1)和防护措施,于船员入境离船7日前将《船员离船计划》(预报)报连云港海事、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和船员申请入境口岸所在地政府(以下简称“口岸所在地政府”)。

2.换班确报。航运公司、海员外派机构或船方应在船舶预抵连云港港48小时前提交《船员离船计划》(确报),并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申报船舶、船员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同时提交《船上隔离健康记录》及《健康承诺书》。航运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应当督促船员按要求在船隔离,做好船上消毒和船员防护工作,每天两次测量体温,填写《船上隔离健康记录》。船舶抵港前,离船入境船员应当在“苏康码”APP申报个人信息,按要求填写《健康承诺书》。《船上隔离健康记录》提交连云港海关;《健康承诺书》同时提交连云港海关及口岸所在地政府。

3.查验单位预审。船舶代理企业应取得连云港海事局、连云港海关和连云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入境船员情况的预审意见,填写在《疫情期间连云港港口口岸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入境/离船工作联系单》(见附件2)上。

4.口岸所在地政府意见。船舶代理企业将从口岸所在地政府取得的相关告知书、承诺书转交申请入境船公司及船员,申请入境船员应签署承诺书,预交隔离相关费用。船舶代理企业将隔离承诺书及预交隔离相关费用的证明提交口岸所在地政府,并取得口岸所在地政府对入境船员情况的意见,填写在《疫情期间连云港港口口岸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入境/离船工作联系单》上。

5.核酸检测。拟入境船员应配合采样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期间,船员原则上应在船上隔离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办理入境手续。

6.办理入境手续。船方或代理企业持口岸所在地政府已签署意见的《疫情期间连云港港口口岸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入境/离船工作联系单》办理入境手续,所有入境手续原则上通过信息系统及在梯口等现场完成。

7.转运和隔离。船员在转运和隔离过程中应遵守口岸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严防境外输入的要求,入境人员实施入境地集中隔离,隔离期间费用自理。申请在连云港港口口岸入境的中国籍船员,经核查14天(以船员拟入境离船时间为起点),有过境外国家、地区航行史、停留史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8.返程。航运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应将满足返程要求的船员直接送达其固定住所,并将相关信息通报口岸所在地政府;不能直接送达的,应将下船入境船员目的地、交通方式、拟到达时间等信息提交口岸所在地政府。

 

连云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口岸防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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