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管理,防范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规范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5月31日前,在市、县城区运行的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要安装放大号牌,粘贴“限速60公里”标贴,安装转弯语音提示装置,接入卫星定位监控平台。自2021年6月1日起,未安装放大号牌,未粘贴“限速60公里”标贴,未安装使用转弯语音提示装置,未接入使用卫星定位监控平台的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公安机关一律不予办理禁区通行证。
二、在早晚交通高峰时段(工作日7:00-9:00、17:00-19:00),严禁各类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在货车禁区范围内行驶;在上下学时段(以学校周边交通标志牌限定时段为准),严禁各类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在学校周边道路行驶。
三、全市范围内,严禁未取得我市城管部门核发的渣土准运证的“黑渣土车”从事渣土运输业务,严禁各类建筑工地、厂矿企业使用“黑渣土车”。
四、渣土车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通行,实行平头封盖运输,不得闯红灯、污损号牌、放大号牌不清、抛洒滴漏,出场前要落实冲洗措施,不得带泥污损路面。各类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不得超过道路限速行驶,在城区行驶最高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
五、公安机关鼓励市民举报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故意遮挡号牌或者污损号牌、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12123。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公安、城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总值班: 王夫成 曹银生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