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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4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41号)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坚持核酸检测常态化筛查监测,全体市民按时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社区、企业等)。重点人员严格执行应检尽检相关规定。对未参加区域核酸检测人员和应检未检重点人员的健康码赋“黄码”管理。

二、做好信息主动报备。所有来连返连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主动登记个人疫情防控信息,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配合当地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三、强化交通场站防控。“两站一场一码头”、交通查验服务点要持续做好来连返连人员、车辆(船舶)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码)工作,核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分类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四、严格执行扫码通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村居)、公共场所,坚持入口处测温、查码,全面推行“大圣码”扫码通行制度。

五、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农贸(批发)市场、建筑工地、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继续严格“入口关”管理,做好外来人员、车辆查验等各项防控措施。电影院、KTV等经营性密闭场所按最大承载量的75%限流管理。开放式旅游景区落实“限流、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

六、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活动规模,50人以上线下活动要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排查、健康监测、测温查码等防控措施,并提前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备。

七、加强进口物品疫情防控。进口物品(含冷链食品、邮件快件)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防控措施,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要定期开展核酸检测,严格闭环管理。进口冷冻食品须取得我市监管仓或全国互认省份监管仓出仓证明。倡导广大市民谨慎网购,尤其是避免购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商品。在接收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件快件时,注意个人防护,做好物品消毒。

八、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及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市民及时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以上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依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

连云港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8日

(记者  庄婷婷)

总值班: 吴弋 曹银生     编辑: 朱芸玫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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