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8月9日,质检总局通报称:2016年第2批,共抽查了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东、四川等7个省49家企业生产的49批次热泵热水机(器)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32-201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适用时) 》、GB 4706.12-20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储水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适用时) 》等标准的要求,对热泵热水机(器)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接地措施、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储水箱容量、能源效率等级、热泵制热量、热泵制热消耗功率项目。其中,在不合格产品名单中,太阳雨赫然在列。
实际上,除了上述因质量问题被质检总局通报外,3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还曾刊发过一篇因太阳雨太阳能热水器质量问题与经销商陷入纠纷的报道。
报道援引经销商的表述称,日出东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应的产品。从2009年开始,他以日出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新城地产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合同显示,江苏太阳雨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即为日出东方)作为合同的乙方,需向甲方(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太阳能热水器。
但上述合同要求“太阳雨”太阳能水箱内胆厚度为0.5mm,国家太阳能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北京)检测报告显示“太阳雨”太阳能水箱内胆厚度为0.398mm,测量厚度与标称厚度偏差- 0.002mm,与合同要求相差1.002mm。报道显示,经销商因此共损失1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