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综合新闻
民政部5月19日宣布,国务院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人民网
换外汇 找中行
开足马力生产集装箱
港城这些跨界“餐”,你尝了吗?
初冬景美
目之所及,皆是初冬的诗篇——郁洲公...
迎接省运会港城新建改造22个比赛场馆
用深秋的色彩,温暖美好的人间——月...
【小布探路】如何申领家装家居改造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