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作出规定。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提出“五必须”要求。8月18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苏警方就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相关事宜发出提醒。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提醒分为两大部分,分别针对未成年人以及旅馆经营者。江苏警方提醒未成年人入住旅馆时,要选择正规的有经营资质的旅馆入住,并且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簿。要向旅馆工作人员如实提供父母等监护人联系方式、说明同住人身份关系。进入旅馆房间,检查房间门锁、窗户是否完好。如发现安全问题,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处理。入住期间,不轻易给陌生人开门。发现可疑情况,及时联系旅馆工作人员或者拨打110报警。
而旅馆经营者应当做到,在旅馆的醒目区域或者位置设置未成年人入住提示牌。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时,核验、登记未成年人身份信息,询问记录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联系方式。有同住人员的,询问记录与同住人员身份关系。
当入住人不满十六周岁的,旅馆经营者应当确认有父母等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无前述人员陪同的,应当及时与其父母等监护人联系。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成年人携未成年人入住,但不能说明身份关系或身份关系明显不合理的;未成年人身体受伤、醉酒、意识不清,疑似存在被殴打、被麻醉、被胁迫等情形的;异性未成年人共同入住、未成年人多次入住、与不同人入住,又没有合理解释的,有以上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父母等监护人。
与此同时,旅馆经营者应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及时妥善处置涉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及权益保护方面的求助。
总值班: 王夫成 曹银生 编辑: 宋添翼
来源: 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