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江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美丽江苏展现新风貌,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取得稳定改善,环境风险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美丽中国示范省份。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提前达峰后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建成美丽中国示范省份。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特别强调要坚持源头治理、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分门别类从治气、治水、治土以及环境风险防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能力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到2025年,江苏要全面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
具体来说,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方面,《规划》提出,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制定江苏省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对重点管控区域内面积100平方米以上餐饮店(无油烟排放餐饮店除外)以及城市综合体、美食街等区域的餐饮经营单位安装在线监控。大力推进源头替代,实施《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全面排查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培育一批源头替代示范型企业。将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产品技术要求的企业纳入清洁原料替代正面清单。
在推进“双碳”行动上,《规划》也给出了具有实操性的“作战图”,明确从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等五个方面协同发力。其中要求,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主要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大力发展高品质绿色建筑,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实施“绿屋顶”计划,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5000万平方米。深入开展低碳试点示范,深化国家和省级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园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城镇、社区、园区、企业等积极开展碳达峰先行区、碳中和示范区创建,建设一批“近零碳”园区和工厂,加快形成符合我省特色的“零碳”发展模式。加强散煤治理,大力推进“无散煤”省份建设,2021年底前,13个设区市建成区实现无散煤,2023年底前,全省实现散煤清零。
水韵江苏,如何守护美丽河湖?《规划》明确,坚持控源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深入推进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2023年底前完成全省骨干河道和重点湖泊排污口排查,统一建立排污口档案。推进入河入海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长江、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2025年底前完成其他骨干河道和重点湖泊排污口及入海排污口整治。制定全省入河排污口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开展“拯救江豚行动”,保护珍稀物种生境。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许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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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交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