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苏宫新 记者 季雨)11月4日,江苏省公安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一阶段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长三角区域新生婴儿跨省落户试点工作,江苏将于11月20日之前全面铺开。
什么人群可以办?需要哪些手续?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于海霞在发布会上进行解答。
今年的10月20日,省公安厅选择南京、苏州、盐城3市开展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12月1日将部署全省实施。11月20日前,江苏将启动长三角区域新生婴儿入户“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试点工作全面铺开。长三角区域新生婴儿跨省落户是公安部在长三角进行的一项试点,主要是满足在异地工作、就业、学习、居住的人群,这些人无法回原籍给新生儿申报户口,或者是有极大的不便之处。
开通这项服务需要满足以下几种条件:第一,父母有一方必须是长三角三省一市的户籍人口;第二,孩子是婚内出生;第三,父母双方是同民族;第四,选择父母一方的家庭户来落户。“目前是试点阶段,不符合这四个条件的居民还是可以在线下按照原方式办理。”
市民可以就近前往实际居住地的派出所、户政办理大厅申请办理。于海霞提醒,办理需要的材料有个人申请、承诺书、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为三个工作日。“新的户口簿会通过邮递的方式,由户口所在地快递给本人,不需要到原籍打印。”
其实,已经有市民享受到这项政策的福利。安徽籍徐女士带孩子暂住在盐城市亭湖区,得知可以跨省申领身份证后,10月20日带孩子就近到东城派出所,五六分钟就办好身份证申领手续。她高兴地说:“本来准备请两天假回老家办理,往返要一千多公里,这下不用跑了,又省钱又省时间,真是太方便了。”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陶莎
来源: 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