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追求高收益的心理,给各种非法集资活动穿上诱人的“马甲”,让参与民众损失惨重甚至血本无归。为此,工行进行专题讲解如下,帮助您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以保护您的资金安全。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及特点
(一)定义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2、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3、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二、非法集资主要形式和新型手法
(一)主要形式
1、假借P2P网贷平台名义非法集资。设立所谓网络贷款平台,建立资金池,虚构借款人、借款标的及资金用途,以高利为诱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2、借“投资理财”名义非法集资。依托所谓投资咨询、担保公司等企业,以高息为诱饵吸引群众进行投资。
3、以投资、预售墓地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
4、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如非法设立互助会、基金会、储金会等。
5、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6、以经营生意、资金周转的名义非法集资。虚构实力和投资项目,诱骗投资人借款。
(二)六种新型手法
1、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融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3、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4、以“养老”的旗号,突出形式有二: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以高收益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
5、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6、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三、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一)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二)正确识别集资和吸收存款活动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从事的集资和吸收存款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不代表其获得经营金融业务的行政许可,也不代表其具体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规定。
(三)增强理性投资意识和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合理的高收益往往涉及不规范的经济活动,甚至蕴藏巨大风险。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属于违法活动;参与者投入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需要自行承担风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