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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表决门槛、灵活补贴机制 连云港修订政策破解“阳光电梯”加装难

【连网】日前,连云港市修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主要就增梯表决方式进行了修改,并完善了矛盾调解机制及扶持补贴政策等,及时响应群众上下楼出行难、迫切希望加装电梯的“急难愁”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出现,群众对改善出行条件、增加生活便利的诉求越来越普遍,给既有的无电梯楼房加装电梯成为群众诉求的一个热点。为响应社会呼声,便利出行,便利居家养老,连云港市2017年印发了《连云港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对推动相关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在这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群众也有新诉求,为更好地推进连云港市既有住宅尤其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住建部门对原《意见》进行修订,进一步提升其科学性、合规性和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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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住建局副局长叶磊明介绍说,在增梯表决方式上,将原文中“加装电梯须经本幢或本单元全体业主书面同意;加装电梯可能影响物业相邻权人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相关权益的,还应当经受影响的物业相邻权人书面同意”修改为“加装电梯须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降低了表决门槛。

为解决装梯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各类纠纷,《意见》也完善了矛盾调解机制。增加了“申请人在公示期及之前收到异议的,应当与异议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形成书面意见或协议;未能达成一致的,属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应进行2次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条款。另外在扶持补贴方面,增加了“各县区可积极探索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扶持政策,参照省内其他城市补贴情况,结合实际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机制”的内容,加大政府的参与度和支持度。除此之外,《意见》还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以及安全责任主体等。(王怀诗  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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