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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阻和举报3名未成年人河边嬉水 连云港两名防溺“瞭望者”获奖励

【连网】(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关宁 梁杰 王立前)7月15日,连云港灌南县新集镇工作人员朱美月、刘亚兵,因及时劝阻和举报3名未成年人在河边嬉水,避免发生溺水事故,分别受到灌南县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此前,连云港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发布通告,奖励预防和救助未成年人安全事故等见义勇为行为,朱美月、刘亚兵成为全市首批获奖人员。入夏以来,连云港市公安机关通过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加强水域日常管理等形式,织密暑期未成年人防溺安全网。

未成年人嬉水被举报

7月13日14时50分左右,朱美月、刘亚兵在灌南县新集镇大前村开展入户走访时,在一条河边发现有3名未成年人在嬉水,其中两人已脱了鞋下到河中。见此情形,朱美月和刘亚兵立即上前进行劝导,并拨打当地社区民警王爱波的电话。接到举报后,王爱波5分钟内赶到现场,对3名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将他们带离河边,劝返至各自家中。

7月15日,灌南县见义勇为基金会委托新集镇见义勇为工作站,分别对朱美月、刘亚兵进行表彰奖励。连云港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人员表示,希望有更多像朱美月、刘亚兵这样的人出现,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平安。

动员社会力量预防溺水

“入夏以来,部分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喜欢在河道、水库、池塘游泳消暑玩乐。但夏季正值汛期,河水湍急,水情复杂,溺亡事故以往时有发生,不仅给溺水者家庭带来无尽悲痛,也一次次敲响了安全警钟。”连云港市公安局水警支队民警表示。

在此前的7月9日,连云港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发布《关于奖励预防和救助未成年人安全事故等见义勇为行为的通告》,按照相关标准给予不同金额奖励。

奖励范围包括:发现无成年人陪伴的未成年人在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内游泳、戏水、捉鱼等情况,及时拨打110并教育制止;发现未成年人落水,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能够积极施救,避免危险发生;积极协助维修加固防溺水警示牌、红外报警器、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溺水设施,及时发现、主动举报偷盗、故意损毁防溺水设施的行为,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及时发现、制止并举报未成年人实施学生欺凌行为,购买、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以及参与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不良等行为。

同时,全市各县区的公安、教育部门和见义勇为基金会也联合发布通告,对举报和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瞭望者”“吹哨人”予以奖励,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

织密暑期防溺安全网

为防止暑期发生溺水事件,全市公安机关除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还结合本地实际,持续强化宣传教育、排查风险隐患,多措并举织密水域防护网,确保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暑假前,公安机关结合“平安课堂”进校园行动,先后组织672名社区民警走进全市1200余所中小学校开展防溺水宣传,面向中小学生群体讲解防溺水和溺水急救安全知识。同时,针对学生家长开展重点宣传,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10万余份,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溺水事件的发生。

公安水警部门对近年来溺水事故警情进行分析研判,梳理出高发频发区域,组织警力及时开展走访调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责任单位加强水域日常管理,对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地段和部位设立警示牌、安装隔离网。同时,强化实战训练特别是游泳、拖带等救生技能的日常培训,确保接报落水求助警情后,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公安机关还主动加强与涉水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警民联合救援、警情快速处置、应急救援等级响应三项机制,开通“溺水救援”绿色通道,确保溺水人员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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