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者 李慧 通讯员 宋昕卉)笔者从连云港市政务办获悉,近日,连云港市发出首张智能售药机《药品经营许可证》,该智能售药机由江苏康济大药房设置在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一楼。
“为满足群众24小时用药需求,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创新转型,我们在实地考察、分析论证及借鉴兄弟城市试点自动售药机的基础上,今年6月出台《连云港市智能售药机管理规定(试行)》,并在全市开展智能售药机试点。”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介绍。
据了解,《连云港市智能售药机管理规定(试行)》明确,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申请设置自动售药机,销售包括处方药在内的药品及二类医疗器械;作为实体药店组成部分,自动售药机纳入药品经营许可统一管理,并在实体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上进行“一证多址”登记;智能售药机所依托的实体店负责其对应的智能售药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承担相应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