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者 周莹 通讯员 张兰兰)为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促进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连云港市住建局联合发文落实了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相关政策,惠及连云港市39家备案的托育机构2740个托位。
根据政策,连云港市明确了享受政策的托育机构范围,即经所在地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此次备案的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照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标准执行,用热按照民用供热蒸汽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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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翻阅发现,相关政策具体怎么执行,也作了相应的规定。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原则上应装设分表单独计量。暂不具备单独装表条件的,由向托育机构转供水电气热的主体和托育机构一起,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约定采用定量或定比的方式,确定托育机构应执行的水电气热用量,并及时将居民类价格传导到相关托育机构。需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涉及建筑区划红线以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线路设施改造费用,由托育机构承担;计量装置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负责安装到位,不得向用户收取计量装置费用。
“随着备案托育机构的增多,该政策将惠及更多企业和家庭。”连云港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告知,指导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做好贯彻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