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张磊) 网络招聘服务平台上,招聘信息中注明“男士优先”“限男性”,限制了女性就业机会。近日,连云港灌云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依照新《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
“近日,我们接到志愿者通过‘益心为公’平台提供的线索,称本地某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存在限制女性就业机会情形。”灌云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告诉记者。
检察机关接到举报线索后,立即进行核查。发现当地部分用人单位在网络招聘服务平台上发布含有“男士优先”“限男性”等性别歧视性内容的网络招聘信息,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提供网络招聘服务平台为服务方式,在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含有性别歧视性内容的网络招聘信息进行平台发布,未尽到审核义务。
“就业性别歧视是一种基于性别的,任意扩大适用、强化妇女不适合从事某些工作的刻板印象,限制或者损害了妇女就业机会平等。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官表示。据介绍,经全面修订后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新增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救济途径,即侵犯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并符合一定情形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以检察力量为妇女群体撑腰。
灌云县检察院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强化妇女权益保护意识,依法履行劳动监察职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辖区内用人单位招聘工作;健全网络招聘监管机制,加大对网络招聘的监管力度;做好平等就业的宣传工作,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随着网络招聘模式的逐渐普及,妇女就业歧视的违法行为更趋隐蔽,给行政机关监管、妇女就业维权带来一定困难。”检察官表示,接下来,检察机关将持续聚焦妇女权益保障领域,依托大数据筛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激发行政机关监督执法主动性,规范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审核管理职责,有效避免歧视性招聘信息的发布,拓宽妇女就业渠道,注重溯源治理,更好承担起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