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连云港市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健全相关政策和制度机制,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让全市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拓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推行短期照料“喘息服务”等制度,推进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住宅小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构建“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要全面推进以乡镇或老年人聚集区的综合性养老机构为中心、以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为网点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到2025年,实现城乡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全覆盖,建设县级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要加强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70%以上养老机构通过等级评定,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70%。
在积极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方面,《意见》指出,将老年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让更多的健康老年人入学再教育,实现养教结合。对老年人办理公证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加强对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群体的法律援助,取消事项范围限制且免于经济困难核查。要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制度。落实本地户籍和非本地户籍常住老年人享受当地同等社会优待。鼓励全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对赡养负担重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按规定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假。
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和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公共服务场所开辟服务专区或专窗,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庄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