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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开发区:一份“拍黄瓜”折射执法尺度之变

【连网】(记者 侍敏 通讯员 徐海慧 崔世宇)前几年,餐饮店因为销售“拍黄瓜”而被监管部门高额处罚的新闻屡屡登上热搜。如今,随着执法尺度之变,一份“拍黄瓜”里品出了不少行政许可改革的甜味。最近,连云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的柔性执法案例,就是最好的例证。

近日,连云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辖区部分餐饮店存在超范围经营拍黄瓜、凉拌萝卜丝等简单制售凉菜的行为。“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有关规定,生食类、裱花蛋糕、部分冷食类食品的加工制作,应在专门的空间内制作进行。餐饮单位若要经营凉菜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中,必须有‘冷食类食品制售’一项,否则就属于超范围经营。”连云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在检查过程中他们发现,不少经营主体根本不知道“拍黄瓜”也要办证。于是,综合考虑其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主观过错等因素,连云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灵活运用执法“观察期”,对这些经营主体下达了行政指导书督促其按规定要求和时间落实整改。

“在执法‘观察期’内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我们便将依法对其不予处罚。被免于处罚的经营主体均在‘观察期’内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增加凉菜简单制售的项目。”上述执法人员介绍,根据今年8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可以申请简单制售,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实施部门按简单制售许可审查要求审查。”

容错有尺度,执法有温度。“执法‘观察期’制度的实施,让我们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温度,让我们有机会及时纠正错误,避免因小疏忽而受到大处罚。”一位被免于处罚的经营者表示。

为持续推行柔性执法,营造更包容更宽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连云港市还出台了《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暂行办法》,对在执法“观察期”内的经营主体,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其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自觉守法。连云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动落实执法“观察期”制度,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的具体举措之一,既能有效引导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又能促进经营主体主动履行主体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行政处罚既合法又合理,让行政执法力度和温度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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