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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特点及与苏北各市比较分析

【连网】 近年来,随着市委、市政府提出坚持改革取向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的战略思想,连云港市文化及相关产业(以下简称“文化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根据2012年连云港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相关数据,对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特点和与苏北几市比较进行简要分析,以便寻求连云港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路径。

一、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定义和分类

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它的范围包括:1、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2、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3、作为文化产品实物载体或制作(使用、传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4、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文化产业”指经营性文化单位的集合,“文化事业”仅指公益性文化单位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指本分类所覆盖的全部单位。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和《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分类划分为10大类120个小类:

  

文化产业按照数据来源可以将这120个行业小类归划为三大类:1、文化服务业,共计55个行业小类;2、文化制造业,共计45个行业小类;3、文化批零业,共计20个行业小类。

二、我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特点

根据年初对我市文化产业的核查,及省局、国家局最终认定情况,我市共有2866家文化产业法人单位。

(一)从产业类别来看,工艺美术品的生产活动特别是销售活动单位最多。在十大类中,有891家法人单位从事于珠宝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制造、批发和零售,占到所有文化产业单位的31%,工艺美术品在我市主要是水晶的制造、批发和零售;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有401家,特别是广告业,占到77%;文化休闲娱乐服务有381家单位,排在第三位,占所有单位的13%;文化用品的生产有377家,主要集中在玩具制造(占28%)和照明灯具制造(占23%),其他类别具体见图一。

图一:

从行业小类来看,120个行业小类,单位数排在前十位的分别是珠宝首饰零售(427家)、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334家)、广告业(309家)、网吧活动(268家)、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107家)、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制造(107家)、玩具制造(105家)、其他工艺美术品制造(96家)、专业性团体(89家)、装饰用灯和影视舞台灯制造(85家)。

(二)从地区分布来看,东海县单位数最多。东海县有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249家,占44%,新浦区有535家,占19%,赣榆县有494家,占17%,灌云县有174家,占6%,灌南县有169家,占6%,海州区有80家,占3%,连云区有79家,占3%,开发区有70家,占2%,云台山风景区有12家,徐圩新区有4家。

东海县主要集中在文化批零业(占61%),赣榆县主要集中在文化制造业(占55%),灌南县主要集中在文化服务业(占73%),灌云县主要集中在文化服务业(占78%),海州区主要集中在文化服务业(占61%),开发区主要集中在文化服务业占77%),连云区主要集中在文化服务业(占78%),新浦区主要集中在文化服务业(占72%)。

(三)从单位类型来看,服务业企业最多。文化制造业有637家,占全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22%,文化批零业有970家,占34%,文化服务业有1259家,占44%,其中文化服务业企业有915家,文化服务业事业有227家,文化服务业社团有117家。

文化制造业中,单位数在前三位的是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制造、玩具制造;文化批零业中,单位数在前三位的是珠宝首饰零售、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家用视听设备零售;文化服务业中,单位数在前三位的是广告业、网吧活动、专业性团体。

(四)从规模企业来看,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最多。规模文化企业包含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限额以上文化批零业、重点文化服务业。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有74家,占整个文化制造业的12%,限额以上文化批零业有21家,占整个文化批零业的2%,重点文化服务业企业有27家,占文化服务业企业的3%。

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主要集中在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19家)和玩具制造(18家),限额以上批零业,主要集中在图书、报刊零售(5家)和珠宝首饰零售(6家),重点文化服务业主要集中在广告业(4家)、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4家)和有限广播电视传输服务(4家)。

122家规模文化企业中,赣榆县贡献率最大,有37家;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赣榆县贡献率也是最大的,有33家;限额以上文化批零业,新浦区贡献率最大,有12家;重点文化服务业,开发区贡献率最大,有9家,具体见表一。

表一:规模文化企业各县区法人单位数情况

三、与苏北各市比较

(一)文化产业单位数比较

1、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居苏北中游

我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2866家,仅次于徐州、盐城,排在苏北第三位,比宿迁多出1400家单位数。

2、规模文化企业数苏北垫底。

我市规模文化企业数有122家,徐州、盐城、宿迁都在200家以上,比我市规模文化企业多出有100多家,差距由此可见。特别是宿迁,文化产业单位总数虽然只有1400多家,但初具规模文化企业就有207家,占比达到15%,我市仅为4%。

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单位数排在第一位的是宿迁,有167家,比我市多93家;限额以上文化批零业,单位数排在第一位的是徐州,有86家,比我市多65家;重点文化服务业企业,单位数排在第一位的是淮安,有91家,比我市多64家,由此可见,我市规模文化企业单位数偏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具体见表二。

表二:苏北各市规模文化企业数情况

(二)文化产业增加值比较

1、文化产业增加值居苏北末位

2012年我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不含个体户、无财务数据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数据)为37.49亿元,比上年增长48%,增加值苏北垫底,增速苏北排第四,宿迁、淮安增速均超过60%。2011年,宿迁文化产业增加值比我市多3亿,2012年已经超出有近10亿。

2、文化产业增加值GDP占比也处于苏北末位

2012年,我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首次突破2,为2.34%,比上年增加0.54个百分点,但在苏北各市中排名最后,徐州、淮安、宿迁文化产业增加值GDP占比已经超过3,我市增加值GDP占比情况离“到2015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5%以上,成为全市支柱产业”目标尚有些距离。

3、规模文化企业差距明显,企业规模偏小

文化产业增加值中,规模文化企业贡献最大,特别是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苏北各市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占整个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基本在30%左右,宿迁更达到了62%,由此可见,未来一段时间发展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仍是我们的重中之重。

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增加值,我市有11.3亿元,排在苏北最后,苏北四市都在20亿以上,比我市多出有10亿多,宿迁文化产业增加值比我市多出有9亿多,仅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比我市多出就有17亿多;淮安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单位数比我市少10家,但是它的增加值却有21.9亿,比我市多10亿;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单位平均增加值,徐州为0.38亿元,淮安为0.34亿元,宿迁、盐城为0.17亿元,而我市仅为0.15亿元,排在最后,具体情况见图二。

图二:

限额以上文化批零业,我市有0.66亿元,排在苏北第四,仅比宿迁市多0.04亿;限额以上文化批零业单位平均增加值,我市也排在第四,为0.03亿元,宿迁市虽然限上单位数、增加值最少,但企业规模较大,单位平均增加值排在苏北第一,有0.05亿元。

重点文化服务业,我市有2.11亿元,排在苏北第四,仅比盐城市多0.09亿;重点文化服务业单位平均增加值,我市为0.08亿元,排在宿迁(0.17亿元)、徐州(0.12亿元)后面,以上比较都不难看出,我市规模文化企业,不仅数量偏少,且企业规模偏小,对文化产业增加值贡献度偏小,与徐州、淮安、宿迁还有不少距离。

四、连云港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本文仅从我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和增加值情况方面分析,不难看出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着“低、小、散、弱”的问题,即企业规模偏小、产业链较短、品牌效应不够,值得我们多加关注。

(一)关注文化产业企业规模

我市文化产业仍以文化制造业为主,文化产业层次较低,作为文化产业主体的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信息传输服务等规模较小,同时中小型文化企业占市场主体份额(95%),没有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大企业带动规模化、品牌化、区域化发展。聚合各种社会资源的能力还不够强,这直接制约了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提高。

建议结合我市文化资源现状,对我市重点行业如工艺美术品生产、玩具制造、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服务等行业着力培育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大力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建立一批多媒体经营、跨地区发展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促进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艺术、文化创意等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实现规模化与集约化、专业化的有机统一,成为引领文化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增强我市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二)关注文化产业产业链

我市文化产业资源丰富,但产业内部产业的价值链尚未形成,一些文化企业和经营单位未能按照产业价值链内的发展的要求组织生产和经营,呈现“链短价低”效益差的状况。文化产业资源之间缺少组合、互动,系统性、协同性差;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协同性较差;文化产业与金融业没有互动。西游文化与宗教文化、演艺文化、魔术文化没有协同;水晶文化与工业设计、会展拍卖没有协同;黑陶、柳编、淮海戏、毛绒玩具、民俗文化等文化点与我市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没有协同。文化产业项目呈现单兵做战,各自为政的局面,与周边省市的协同,与大陆桥沿线省市的协同更无从谈起,与大文化产业理念相去甚远。

建议注重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园区的孵化作用、资源凝聚作用和区域辐射作用,以现有文化产业集群为基础,集中力量建设布局合理、产业关联度大、产业集聚效应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重点打造一批产业园区。通过政府扶持、企业自筹、招商引资等措施,吸引人才、项目、技术、资金进入,争取建成多个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型文化企业,培育一批有国际影响的文化产业龙头企业。

(三)关注文化产业品牌效应

一个品牌凝聚和体现着城市的功能、理念、整体价值取向,它在给城市带来社会效益的同时,也推动着经济发展。对我市而言,拥有山海文化、陆桥文化、神话文化、宗教文化、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人类遗址文化、农耕文化等丰富的文化资源,孕育了水晶文化、温泉休闲文化、版画美术文化、饮食文化、酒文化、魔术文化、农业生态文化等一大批传统特色文化,但是品牌附加效应小,目前仅以东海水晶产业为代表的珠宝首饰品制造,工艺美术品制造,珠宝、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零售、批发实现了产业集聚,也仅处于初级阶段,高附加值仍未体现。

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和营销力度,提升其文化附加值,在挖掘和发扬自身丰富文化历史资源的同时,借鉴和吸收国内外优秀文化思想,形成具有连云港市特色的城市文化品牌。重点发展以西游文化为核心的传统文化产业、以水晶文化为核心的宝石文化产业、以陆桥和海洋文化为核心的文化会展业等三大行业,带动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工艺美术品的生产、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文化用品的生产等十大门类全面发展。(市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处 方华 胡伶捷)  (编辑:王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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