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花白,身材瘦削,今年70岁的支兰香,是我市灌南县李集镇六塘村村民。1993年12月21日早上,外出采购的支兰香在途中捡到一名脑瘫女婴,并决定收养。28年来,支兰香悉心陪伴着女儿长大,每天给她穿衣、喂饭、洗漱,用无私的母爱呵护其成长,用真情谱写了一曲爱的赞歌,并先后获评“江苏好人”、市“孝老爱亲模范”。
“1993年农历腊月二十一的早上,我去集市买东西,走到肖八线六塘到老圩段附近,忽然听到路边传来一阵微弱的哭声。”支兰香回忆道。走近后发现,破旧的包袱里裹着一个刚满月的女婴,婴儿身上穿着一件带补丁的破棉袄,别的什么也没有留下。看到孩子冻得浑身发紫,支兰香赶紧把她抱回了家,并和丈夫赵士明商量决定收养这个孩子。
那年,支兰香的大儿子赵成19岁,初中毕业在外打工,二儿子赵全也已15岁,正在上初中。一直以来靠种地抚养两个儿子,支兰香一家过得并不宽裕,收养一名弃婴无形中增加了生活成本,但支兰香依旧对这个孩子视若己出,并为她起名为赵云。“救一个孩子总比不救强,我们不能亏着良心。”支兰香说。
然而,随着赵云一天天长大,支兰香越来越发现她不对劲,到5岁还不会走路。后经民政部门认定,孩子为脑瘫儿,智力一级残障。
如此晴天霹雳,周围的亲戚朋友都劝支兰香不要给自己找麻烦了。支兰香却说:“我就是要饭也要把孩子抚养长大,她就是我的亲生女儿。”就这样,在支兰香的精心照顾下,赵云在6岁时慢慢学会了走路,有时候也会说几句话,嘴里嘟囔着“妈妈”。
因为赵云有残疾,为了抚养她长大,支兰香夫妇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每天早上,支兰香帮她穿衣服。一日三餐,都要支兰香喂她吃饭,家里其他人喂也不吃。家里的家常菜、米饭、粥赵云都不吃,必须要到超市买藕粉、奶粉、饼干给她吃,一顿也就吃两小块饼干。
此间,因找不到回家的路,赵云还差点走丢,后来被邻居发现送回了家。从那天开始,支兰香再也不放心把赵云单独留在家里。经支兰香多方奔走,2017年,灌南县民政局给予赵云一定的抚养费。如今赵云已经28岁了,但身高只有1.42米,体重不到30公斤。因为她始终不知道饿,不知道上厕所,不知道疼,在日常照料中需要格外用心。“我隔一段时间要叫赵云去上厕所,好在她听懂话,知道去。”支兰香说。
支兰香原本跟二儿子一起住,因为拆迁,大儿子在六塘村建了3层新房,二儿子去县城买了房子。因为习惯了乡下的生活,支兰香便选择跟大儿子一起住,二儿子给了她15万元建了3间小平房。两个儿子都很支持支兰香抚养赵云,能够提供的物质条件他们也尽可能地提供。
支兰香告诉笔者,她和老伴每月都能领到养老保险金,赵云也有低保费、护理费,一年能有万余元,加上3亩多地的收成,老伴给人家看门每个月也有千余元收入,3个人够用了。面对“江苏好人”、市“孝老爱亲模范”的荣誉,支兰香坦言,她收养赵云不图名不图利,就为这孩子能有一个归宿。只要她在一天,就要照顾好赵云。(记者 伏广进 通讯员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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