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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消息,正式授予北京市石景山区等26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我市赫然在列。这是继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后,港城获得的又一块“金字招牌”。据悉,我市自2017年正式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并出台一系列“创森”规范性文件,全市上下踊跃参与义务植树,掀起了国土绿化新高潮。
2017年6月,我市申请“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同年9月,得到当时的国家林业局同意备案,11月,我市正式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此后的“创森”工作紧锣密鼓,市委、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森林城市建设及国土绿化工作,出台一系列“创森”规范性文件,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民踊跃参与义务植树,全市形成了高位推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市及时提出“山海相拥、绿韵港城”建设理念,全力打造城市“绿色雕塑”,建设国土空间“永续森林”,依托山、海、林、田、湖特色资源,构建“一屏、二核、三轴、四组团、五带、百廊、千点”的绿化主体框架,重点实施了城市绿量提升、山体增绿提质、海岛绿化美化、绿色廊道建设、废弃地生态修复和镇村绿化美化等“创森”重点工作。其中,云台山风景区“祥云景观”和石梁河库区生态修复工程等已成网红森林景观。
全市上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致力于完善城市森林网络、促进城市森林健康、发展城市林业经济、繁荣城市森林文化、规范城市森林管理,全面建成结构布局合理、景观优美、环境宜居、特色鲜明、功能高效的现代化森林城市。5年间,全市共完成绿化造林86.4万亩,其中成片造林达29.5万亩。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3平方米,城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达90.8%,生态休闲服务场所20千米服务半径覆盖达99.91%,建设乡镇休闲公园148个,村庄休闲绿地1576个,还建成绿道网络437.31千米,城乡居民每万人拥有绿道长度达0.83千米。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幸福指数得到有效提升,森林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介绍,“国家森林城市”是我国在城市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荣誉,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标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是一个城市生态建设水平的最高荣誉,也是综合体现一个城市科学发展水平与和谐发展成就的重要标志。此次成功“创森”,无疑为全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生态支撑。(记者 李耀华 通讯员 孙传习 王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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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