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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隐瞒行程、干扰流调,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2人被灌南警方行政处罚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有人仍故意隐瞒行程、不配合流调溯源,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给全县疫情防控带来极大风险隐患。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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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灌南警方在对密接人员邵某(灌南某公司员工)开展流调溯源工作中,该邵极不配合流调,故意谎报身份、隐瞒行程,不如实告知所在位置。邵某所在公司负责人徐某,刻意协助其躲避检查,二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全县疫情防控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3月25日,灌南县公安局依法对邵某、徐某二人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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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人人有责,请务必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如实提供自己的行程轨迹。对不如实报告、虚假报告、刻意隐瞒行程轨迹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防疫无小事

唯有大家都守规矩

不逾越红线,守住底线

才能夺取战“疫”的最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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