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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打造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1月16日,邢正军市长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市2024年主要任务之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专项行动,施行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对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在持续打造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必须遵守以下几点原则。

秉持宪法法律至上原则,确保依法用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一切国家权力均在宪法和法律之下,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均在宪法法律之下。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碰触,要以法律为基准,凡事都应事先问一句“这合法吗?”或者“这有法律依据吗?”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目的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手段合法、程序合法等。如果此问题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要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律原则。如果缺乏相应的法律原则,要看是否与法律精神和法律理念相一致。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强化正当程序原则,确保理性用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守法律重程序,这是法治的第一位要求”。在法律规范中,程序性规范占据着重要比例,行政决策与执行最终通过程序才能实现。正当程序包括主体无偏私、表明身份、告知并说明理由、听取意见、信息公开、集体讨论决定、时效制度、权利救济等基本内容。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要经过反复论证和评估,确保决策科学、过程民主公开。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征收征用等,须遵循一定的程序,保障人民权利。在作出对当事人不对的决定前,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在实践中,个别干部“只要结果,不重视程序”“视程序为累赘”的观点必须改变。要学会接受按照正当程序办事所得到的结果,只要遵守了正当程序,不管结果如何都应当被接受。

树立权利保障原则,确保公平用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人民权益,是法治的根本目的”。民营经济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一视同仁、不偏不倚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在制定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法规政策时,应当尊重吸收企业的正当意见。对现有政策进行全面审查,凡是与平等保护相违背的,要及时废止或者修改。在政务服务中,运用数字化方式,推动涉企法治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组织企业对政府机关服务事项的满意度进行测评。禁止选择性、任意性执法,禁止对企业和个人财产进行违法查封、冻结、扣押。在司法活动中,要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对专利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创新驱动发展保驾护航。要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缩短案件办理时间、降低企业解纷成本,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遵守权力监督原则,确保清廉用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必须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练就过硬作风,当好人民公仆”。只有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才能有效防止权力的滥用。一是凝聚监督合力。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实效。二是推动用权公开。凡是群众普遍关心的、容易滋生腐败的事项都要公开。对征地拆迁、食品安全、教育医疗、物价监管等重点领域,必须及时发布权威精准信息。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减少暗箱操作,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吴秋婷)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蔡佳美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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