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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应高度重视涉警网络舆情处置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多元化复杂化,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矛盾凸显,社会情绪累积,而互联网则提供了一个快捷方便且成本低廉的情绪宣泄空间。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其必然成为民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在这样的舆情环境下,公安机关的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显得尤为重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涉警网络舆情的正面宣传,将涉警舆情负面宣传减少到最低程度,牢牢把握舆情宣传工作的主动权,对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维护公安机关和民警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目前涉警网络舆情的特点


涉警舆情呈高发性态势,传播速度极快。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随着新媒体的迅猛发展、虚拟信息平台的出现,激发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热情,但信息的快速传播导致恶意抹黑警察的舆情舆论时有发生,负面涉警信息一旦发出,经过转载转发,迅速扩散,广为传播,影响了公安机关形象,阻碍了公安机关警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社会关注度高。公安机关作为与群众切身利益联系密切的执法部门,历来是媒体和公众舆论关注的重点。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广泛性和群众性使公安队伍经常处于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极易成为舆情关注的当事者,成为“新闻热点”。其执法用语和行为稍有不慎极易处于舆情的风口浪尖,成为公众谈论的焦点。


处理不慎造成的负面影响大。当前,网民对公安机关及民警的执法行为高度关注、极度敏感,一旦涉警负面信息被曝光,负面舆论先入为主地占据公众视野,正面新闻被虚假消息、传言谣言所淹没,最终会形成舆情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指责与批评。


目前涉警网络舆情处置中存在的问题


认识不足,应对网络舆情处置不及时。有的民警片面认为破案等业务工作才是公安工作的中心,对其他工作不够重视,这就造成公安机关对于新媒体的监管不到位、对公众的情绪爆发点把控不及时,从而贻误了突发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的最佳战机,丧失了工作的主动权,使警务工作陷入被动。


专业人员缺乏,应对能力不强。有的公安机关没有专门应对舆情监督的预警员和处置员,对涉警信息公开应答时,发布的内容不真实不完善,对涉警突发事件的舆情预警机制不成熟,导致了民警的成果被抹杀、民警的形象被抹黑。


各部门协作机制不完善。目前在舆情应对和处置上缺乏一套完善的合作机制,公安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任务分工不够明确,整体应急水平有待提高。公安机关与媒体、通信管理部门等方面的联系有待加强,在沟通和协作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


缺乏科学的舆情监测体系与专业的舆情应对方案。要想在广泛迅速的互联网中掌握舆情态势,必须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舆情监测体系,采用专业的舆情监测系统对全网络进行实时舆情监测。否则,一旦发生舆情事件,处警人员往往临时仓促上阵,难以做到对症下药,延误了最佳处置舆情的时机。


涉警网络舆情的应对策略


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加强分析研判能力。公安机关要有专业的网络舆情分析队伍,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网上舆论进行深度挖掘和专业分析,准确把握舆情走向,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掌握新媒体涉警舆情下公安机关的话语权和主导权。


落实舆情应对责任制,加强舆情处置队伍建设。公安机关要主动占领舆论阵地。要明确网上舆情应对的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和部门责任,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筹协调,确保舆情处置高效有序。加强网络舆情分析队伍建设,引进互联网技术人才,不断提升网上舆情应对能力。


借助高科技手段和专业团队,提升涉警网络舆情处置的效率和水平。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技术等工具,快速准确识别网络舆情的热点和趋势,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策略和措施,加强舆情危机处理能力和应对机制建设,确保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完善网上舆论引导机制,积极开展正面引导。公安机关要注重在网上宣传政策、解疑释惑,及时回应网民关切,主动占领舆论阵地,打好打赢公安机关信息仗。


在新媒体时代,公安机关必须高度重视涉警网络舆情的处置,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舆情监控和引导机制,提升快速反应能力。通过积极有效的舆情管理,实现与公众的良性互动,进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董江北  作者为市公安局新东派出所民警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蔡佳美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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