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连云港市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连发〔2024〕7号)文件精神,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再保留,相关职能划入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名称和印章自2024年9月起停用。今后,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相关工作以“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名义组织开展,工作的内容、性质、流程等较此前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