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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律己方能行稳致远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金建猛

【连网】严以律己,严是要求、律是根本,“律”就是规矩、纪律、约束。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严以律己作为立身之本、做人从政的生命线和永恒课题。

首先,要管住自己的心。古语云:心之官则思。欲望之心,人皆有之,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故应常想一二。良田万顷,日食三餐,大厦千间,夜眠八尺,惟有知足方能心安,心安才能身安。其次,要管住自己的口。常言道:祸从口出,言多无益,言多必失。“名人”毕福剑的事情给了我们很大的警示,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场合,对上对下,对外对内,不说无原则的话,不能信口开河。第三,要管住自己的手。“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领导干部无论官位高低、权力大小,要想不犯错误,必须管住自己的手。要常怀警惕之心,才能有底气地用一双清白的手,向歪风邪气说不。第四,要管住自己的腿。时刻牢记跟党走,不能跟风走,不能跟团团伙伙走。做到择友而交,不断净化自己的社会圈,从而得到对自己有益的借鉴。八小时之内固然应严于律已,八小时以外同样不能放纵自己。要擦亮眼,认清真善美,辨识假恶丑,要有“时时勤拂拭,勿使染尘埃”的自律自爱,唯此方能行稳致远。

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领导干部严以律己,要加强学习,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要维护党的团结,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不搞团团伙伙,不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搞先斩后奏。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领导干部要严守法律底线。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带头系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通过学习,明白法律赋予我们什么职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

领导干部要严守岗位职责。领导干部要对自己的工作岗位常怀敬畏之心,任何时候都尊重自己的岗位职责,对自己岗位勤奋有加。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作风,做到掌权不迷失,用权不逾矩,顺群众之所愿,为民心之所盼。诚然,对岗位的敬重、对权力的敬畏,并不是无所作为,让敬畏之心束缚创业干事的手脚。刘云山同志说,“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曾国藩《治心经》其中《诚心篇》有这么一句话:“以苟活为羞,以避事为耻”。领导干部应该敢于担当、善于履职、奋发有为,为群众掌好权、尽好责,真正扑下身子办实事,让司法行政发展成果惠及群众。 

领导干部要坚守做人本分。古有官箴“清、慎、勤”,就是要做到清正为官、慎行慎独、勤干实事。我们领导干部要有“三省吾身”的自我审视、自我反省的意识,要有超然物外的淡然之心,权力、金钱都是身外之物,要有出世之态度、入世的作为。培养自己的浩然正气,做到有个性而不任性,既不跟风、也不掉队。切实从自我做起,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大写的人、顶天立地的人,要知足、要本分、要真实,要把道德情操、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做到“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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