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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剑祥作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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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剑祥作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杨烈夫 摄

【连网】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全市法院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91237件,审执结78619件,同比分别增长13.30%和11.52%。其中,中院受理案件8355件,审执结7005件,同比分别增长23.39%和38.76%。这是继2013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突破8万件后首次突破9万件。在省法院对各市中院2014年度综合考评中,连云港中院总分居全省第二。

一、严格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执行刑法修正案(九)、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等新法新规,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执法办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759件,生效判决罪犯4158人,同比分别增长8.33%和2.74%。严厉打击杀人、抢劫、贩卖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案件258件,生效判决无期徒刑以上刑罚28人。依法从快判处海州区九龙城市乐园入户抢劫、强奸、故意杀人案被告人陈佳佳死刑。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56件76人,市粮食局原副局长王公民因犯贪污罪、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另有5件县处级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正在审理中。严厉打击侵害民生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8件50人,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53件84人。山东佳盟矿业有限公司、闫家中特大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达22.71亿元,参与集资人数超9000人,主犯闫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坚决打击网上造谣、传谣行为,依法审结多起利用互联网进行诽谤、敲诈勒索等犯罪案件,有效净化网络空间。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推行网上公示等措施,裁定减刑648人、假释6人,同比分别下降33.94 %和92%。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对2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和主席特赦令,特赦了一批符合条件的服刑罪犯。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4432件,同比增长5.45%,涉及诉讼标的总金额105.72亿元。依法维护涉诉民生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15878件,民间借贷案件9221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审结农村承包合同和宅基地纠纷案件114件,及时化解东海县6起种子质量纠纷,受损农户依法获得了赔偿。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审结涉军案件25件。推进简案快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2871件。妥善审理涉及新经济业态、新交易模式纠纷,审结股东权纠纷和网上购物、快递物流等纠纷案件127件。妥善化解金融纠纷,审结金融借款纠纷案件5170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534件。灌南法院集中受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起的系列金融借款案件,依法保障企业改制顺利推进。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慎重认定合同无效,促进市场竞争和交易,审结买卖、承揽、租赁、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5731件。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审结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案件682件。

——切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责。深入推进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强化诉权保护和依法监督,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新收一审行政案件735件,审结698件,同比分别大幅增长76.68%和85.15%,生效判决撤销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案件51件,较上年增加36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3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04%。深化行政审判典型案件通报工作,制发通报2期,对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建议。中院向市委提交《关于贯彻执行新行政诉讼法的报告》,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着力强化执行工作实效。共执结案件24297件,同比增长16.30%,执结标的总金额55.45亿元。打造“互联网+”执行工作新机制,全面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并投入使用,实现对被执行人存款、土地、房产、车辆及股权的网上自动查询,共发送查询信息20.1万条,查询存款2577万元,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实现网上冻结,共冻结613.5万元。网上司法拍卖常态化运行,组织网上拍卖2337次,成交额2.85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009万元。组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11次,执结案件110件,到位标的额5690万元。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行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38件46人,公布9起“老赖”被追究刑事责任典型案件,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赣榆法院创新程序终结案件单独管理机制,省法院予以肯定,并在赣榆召开现场会向全省法院推广。

二、着力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司法对市场经济的规则确定和价值引领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全市两级法院院领导从年初开始深入企业、基层、社区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集中调研,认真研究经济运行新动向、新特点、新规律,形成调研报告13篇,切实找准新常态下法院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中院聚焦抓机遇、促发展,完成《“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背景下江苏沿海海商事纠纷化解情况及司法应对调研报告》,为构建我省沿海海商事纠纷化解新体制提供决策依据。

——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积极参与港城平安、法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针对司法审判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44件,回复率达75%。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实现100%封存,共封存犯罪记录303份。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和校园暴力犯罪,审结相关案件62件。备受社会关注的市电大女生被伤害、侮辱案的5名被告人受到法律严厉制裁。连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院审结的一起确认合同无效案件入选全省商事审判十大诚信案例。

——保障和促进美丽连云港建设。探索恢复性司法方式,加大资源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一审资源环境案件57件。创新引入“劳务代偿”环境损害赔偿方式,判决违法责任人补种树木,修复受损环境,完成种树2887棵。为提升教育示范效果,争取林业部门支持,在云台山风景区南云台林场建立占地400亩的“连云港法院环境司法执行基地”。连云法院在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中,依法判决6名被告人放流1365万尾对虾苗,收缴履行保证金8.19万元。海州法院发挥资源环境审判庭专业化优势,发出全市首个污染环境行为“禁止令”。全市法院的创新做法得到省人大领导肯定,人民日报等媒体予以持续关注报道。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大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及装备制造等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12件。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受理企业申请破产清算案件15件。围绕“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先导区建设,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审理涉外商事案件12件。出台《关于建立全市涉侨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进社会矛盾多元融合式调处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区域司法合作,办理国际司法协助和涉港澳台司法互助事项15件。公开发布商标侵权、商品房交易、集资诈骗等典型案例,组织开展“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公开宣判活动,开展“沐浴法治阳光,感受司法公正”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三、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多便利。

——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实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全市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7%。开通网上立案通道,方便当事人提交起诉材料、缴纳诉讼费用,实现自助立案。完善管辖权异议审理机制,及时处理管辖权争议。保障生活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依法批准缓、减、免交诉讼费110.96万元。

——拓展诉讼服务功能。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共办理诉讼指引、材料收转、约见法官等服务4.2万余人次。设立大学生志愿者和公益律师岗,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诉讼服务。加强网上诉讼服务,推动全市律师事务所全部完成在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注册。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受理案件查询、投诉等服务1533件次。东海法院成立法律文书集中送达中心,有效提升送达效率。

——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坚持重心下移,充实人民法庭司法力量,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全市8个人民法庭审执结案件10404件,同比增长35.69%,调解撤诉率达37.10%,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加强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成的东海县青湖法庭即将投入使用,海州区板浦法庭、灌云县仲集法庭获省法院批准设立,并完成选址。加强法庭文化建设,赣榆区海头法庭、灌云县杨集法庭被确定为全省法庭文化建设示范点。在全国法院首届人民法庭论坛上,1篇论文荣获一等奖。赣榆区海头法庭被最高法院公示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候选对象。

四、深化司法公开,有效提升司法公信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深化“三大平台”建设。推进审判流程公开,通过12368短信平台主动向当事人推送立案、庭审、结案等重要流程节点信息8.8万余条。全面落实庭审录音录像,开通微博视频直播平台,在互联网直播案件庭审1468次。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43470份,中院、赣榆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居全国中、基层法院前列。推进执行信息公开,通过最高法院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6806条,在市民广场、商业中心、农村集市及微博、微信上,公开曝光2960名“老赖”信息,促使346名被执行人主动偿还债务1736万元。赣榆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大力推进网上办案,完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立案、庭审、文书签批、结案、归档等审判活动全部在网上进行。初步建成移动办公办案平台,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升级配备4G执法记录仪,案件执行过程实现全程记录、全程再现和全程公开。加大投入力度,建成标准科技法庭35个,为庭审直播提供技术保障。推进诉讼档案数字化,形成电子卷宗1471万页,完成数字档案查询、阅卷窗口建设,全市法院全部通过省档案工作五星级验收。中院设立司法公开大厅,方便群众随时查阅诉讼文书、案件进展,观看庭审视频,受到群众好评。

——加强司法新闻宣传。传播法治好声音,弘扬法治正能量,全市法院共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稿件441篇,召开新闻发布会32场次。完善舆情监测、评估、应对机制,及时化解舆情事件。注重加强自媒体建设,中院微博粉丝人数超8万名,发布微博信息1377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534条。在全省法院新闻宣传优秀成果评选中,5篇稿件分获优秀策划奖和优秀作品奖,中院官方微博、微信和网站获优秀自媒体建设奖。

五、扎实推进改革,有力促进公正司法

贯彻落实中央司法改革精神,坚持不等不靠,积极开展改革试点,认真做好深层次司法体制改革准备工作,为改革全面推开奠定坚实基础。

——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3个人民法庭作为全省法院试点单位有序开展试点,受到省人大领导肯定。中院在4个审判庭同步试点,建立审判团队,落实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灌云法院制定《主审法官选任实施方案》,公开选任36名主审法官,办案质量、效率明显提升。进一步推进院、庭长带头办案,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参与办案36417件,其中,院领导参与办案1353件,院领导平均办案数居全省前列。完善专业化审判机制,中院设立民事审判第四庭、第五庭和审判监督第二庭,科学调整立案庭、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职能,各基层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庭室设置,审判资源配置更趋优化。

——推进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场化招录、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公开招录司法辅助人员72名,书记员与法官配比基本达到1:1目标值。组织业务技能培训,114名书记员通过省法院定岗考核。在省法院、省总工会和省人社厅联合举办的书记员业务技能竞赛中,我市法院代表队获得集体组织奖,1名书记员被授予“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江苏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扩大司法民主。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探索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全市892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8796件,一审陪审率达78.87%,同比提高11.16个百分点。推动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的若干意见》,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针对我市建筑业市场纠纷多发和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聘请18名建设工程案件专家咨询员,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深化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完善诉访分离机制,对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依法导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畅通信访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的入口。坚持依法纠错,全市法院审结申诉复查和申请再审案件393件,再审改判或发回重审48件。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维护权益。开展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省法院交办的124件进京访案件全部化解。加大信访救助力度,发放信访救助金57万元。严格执行信访终结制度,与有关部门会签《关于依法处理涉访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维护信访工作秩序。

六、坚持从严治院,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顺应新形势新要求,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听取意见,强化专题研讨,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取得预期效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组织开展向邹碧华学习活动,进一步丰富专题教育内涵,自觉做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全市法院有10个集体和14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赣榆法院姜霜菊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灌南法院武向阳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加大培训力度,针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新法新规,组织专题培训61期1801人次。强化院校合作,分别与南京大学、浙江大学联合举办疑难案例研讨会、司法能力研修班。实施“政法英才计划”,首批推荐基层领导人才、业务领军人才、技术骨干人才24人。加强司法调研工作,4个省级重点调研课题顺利通过专家评审,1篇课题报告被评为优秀成果。1篇调研报告获评“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二等奖。在2015年度江苏省公务员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中,中院1篇调研报告荣获一等奖。在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全市法院有9篇论文获奖,中院、东海法院再次荣获组织工作先进奖。在全国法院系统第27届学术讨论会上,全市法院有4篇论文分获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加强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建“反四风”长效机制,全市法院司法作风问题投诉同比下降31%。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党组约谈制度,实现约谈机制化、常态化。东海法院率先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以“清单式”管理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工作制度。强化教育预防和监督管理,重新选任廉政监察员97名,认真落实司法巡查、派驻督察、任职回避等制度。坚持抓早抓小,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主动查处违纪干警,及时追究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司法巡查组肯定。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向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和通报工作,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市委常委会听取中院党组工作报告,对法院工作提出新要求。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中院认真研究代表审议意见,及时落实整改。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全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全市法院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8件,按时办复率达100%。中院被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联合表彰为2014年度“办理工作先进单位”。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583人次,旁听、评议案件60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受理省、市检察机关针对生效裁判提起的抗诉案件15件,审结的12件案件中改判4件,维持原判6件,终结审理2件。注重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联系沟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全市各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这里,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办案数量不断增加,案多人少矛盾尖锐,保持审判工作良性循环的压力更加突出;面对司法体制改革的快速推进,许多改革措施有待深入落实,改革任务十分繁重;司法信息化建设的进度、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广大法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身心健康状况堪忧,少数干警出现思想波动,部分法院法官辞职现象增多;个别干警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违法闹访等各种干扰公正司法的现象尚未完全消除,等等。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稳妥有序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打造过硬队伍,奋力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加快国际化海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服务和保障“十三五”规划实施。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法院工作贯彻落实我市“十三五”规划要求的切入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有效性。积极促进“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先导区建设,加强涉外审判工作,妥善化解国际物流、投资贸易、产业合作等纠纷。针对“中哈经贸发展法律问题”进行重点调研,努力构建地方企业赴哈萨克斯坦投资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为促进我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贸易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加强“互联网+”背景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创业和创新提供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保障。加强环境审判和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完善环境司法与环境执法有效衔接,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扎实推进严格公正司法,依法惩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非法集资以及其他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社会保障、民间借贷等领域的民生案件。大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以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为重心,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法官员额制、主审法官责任制、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证据裁判规则,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健全完善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导干警正确理解改革、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为改革凝聚共识和力量。全面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深入推进网上办案和卷宗同步数字化工作,加快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3.0版。

四是持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和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效,切实增强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锻炼,提升道德修养,严格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坚决不碰红线、守住底线。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保持队伍风清气正、清正廉洁。

五是更加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机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市法院专项工作报告。完善接受民主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效率。完善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完善接受社会监督机制,注重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意见,更加重视新闻舆论监督,更加关注网上舆情,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下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们决心在市委正确领导和省法院监督指导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全力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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