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高云玲(市政协委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目前我市街道、乡镇基本没有真正成立社区戒毒机构,也没有社区戒毒报到场所,导致被责令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无处报到执行,流散在社会面上,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社区戒毒、禁毒宣传等很多禁毒社会化工作需要政府各部门乃至全社会共同负起责任来。一些地方、单位对禁毒工作不够重视,导致机制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投入不到位,禁毒基础力量薄弱,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全民禁毒的大格局尚未形成,广大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还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
建议禁毒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工作方针,要想方设法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在我市发展蔓延趋势。《禁毒法》明确规定,落实社区戒毒是政府应该履行的责任。建议政府部门明确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社区戒毒工作的责任落实,先期解决毒情重灾社区戒毒机构、人员、经费等问题,加大禁毒经费投入,保障社区戒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力推动社区戒毒工作真正开展起来。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应高度重视禁毒工作,真正履职,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权限,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刘安琪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