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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连云港76家上市后备企业要上公积金缴存辅导课

【连网】(记 者 朱国操 通讯员 胡 云)企业上连云港市是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扩大经营的有效手段,对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形成良好的企业形象也大有帮助。然而,不少企业却在准备上连云港市时,因未足额为职工缴存公积金而被证监会等上连云港市审核部门挡在了上连云港市的门外,影响长远发展。为此,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组织人员,正式启动了对连云港市76家上连云港市及“新三板”后备企业的公积金规范缴存辅导工作,为他们下一步上连云港市提前做好准备。

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企业上连云港市审核的基本条件,也是承担社会责任、起到示范效应的具体体现。然而现实中,不少企业因对公积金缴存制度掌握不透,特别是对公积金缴存人数、缴存基数和缴存时间等规定疏于了解,造成执行国家公积金缴存政策规定不到位。

为此,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多年抽调人员,主动上门为企业讲解公积金缴存政策,辅导企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缴存公积金。据介绍,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省、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8%—12%范围内,且不得高于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把辅导课堂搬进企业,实现服务窗口前延,让企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准确掌握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促使企业更加重视公积金缴存工作。

“今年,我们将辅导上连云港市及‘新三板’后备企业共76家。”该中心归集科工作人员透露,通过辅导帮助拟上连云港市企业提高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认知度,让企业明白为职工缴存公积金不是可缴可不缴的福利,而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在辅导工作中,一旦发现企业存在未全员、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不规范行为,该中心也将根据规定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帮助企业规范管理,增强企业上连云港市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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