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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11年涉案600多万 连云港东海执结化解30余案

【连网】(记 者 史卫平 通讯员 李 健)日前,东海县法院历经11年艰难执行,终于成功执结一件涉案标的600多万元的执行难案。与此同时,还顺带化解了30余件关联案件,让48名申请人领到了200万元执行款。

2004年,民办学校风起云涌。东海县某民办实验中学应运而生。学校法定代表人孙某某通过自筹资金和向信用社及个人借款筹集建校资金,在租地、建校以及开办学校过程中,孙某某及其合伙人欠下银行贷款、私人借款、工程款、老师和民工工资等300多万元。银行、工程队、老师、民工等40多名债权人先后于2005年向东海县法院起诉,要求判决被告孙某某及其合伙人、担保人还款。

30多件案件于2005年进入执行程序。由于学校仅有一栋教学楼及10多间平房,租赁的土地尚欠租金,而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孙某某也因欠债太多而无力偿还。案件执行一直处于欲进不得、欲罢不能的尴尬境地。到了2016年,涉及此案的30多件案件本金及利息涨到600多万元。

在此期间,几任执行法官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被告学校的财产和土地进行了查封,但学校的房产和土地一时难以变现,众多申请人整天缠着执行法官颜廷海催要执行款,颜廷海被申请人缠得焦头烂额、寝食难安。由于时间跨度长,此案还引起了当地人大代表的关注。顶着压力,颜廷海暗下决心:想尽办法,穷尽执行措施也要让申请人拿到钱,特别是那些靠血汗钱养家糊口的民工兄弟。

2013年8月,颜廷海接到一位申请人提供的执行线索,立刻冒着35摄氏度的高温把学校法定代表人孙某某拘传到法院。颜廷海反复做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但由于双方意见悬殊,无法达成和解意见。颜廷海只好对被执行人孙某某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拘留期间,由两名案外人提供担保,促成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孙某某联系买主,以不低于200万元的价格置换学校资产,否则,由两名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为了减少拍卖过程中的额外开支,法院将学校资产挂到淘宝网上进行拍卖。在法院、担保人、地方政府及被执行人孙某某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两年多的多方联系和协调,最终以200万元的价格把学校资产拍卖给一家农业开发公司。学校资产得以变现,债权人也可以拿到实实在在的现金了。

僧多粥少,200万元现金难以弥补所有债权人的损失,为了妥善处理申请人和债务人之间的矛盾,颜廷海于2015年8月,召集所有债权人开会,讲明法院已经穷尽执行措施,但依然难以兑现所有债权人的判决,希望大家面对现实,商量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分配方案。

经过法院积极调处及所有债权人的充分协商,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确保民工工资及教师工资全额受偿的情况下,剩余部分按比例分配,债权人对利息等其他权益全部放弃。到今年10月底,学校买受单位某农业开发公司将拍卖款交到法院,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兑现场面。

今年8月起,连云港市法院系统全面部署落实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此次东海这件历时11年的执行难案最终得到解决,30多个案件被顺带执结,不仅受到所有债权人的好评,也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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