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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陶莎 通讯员 鲍婉婉)为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连云港市委将在连云港市组织开展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工作。由连云港市委常委带队,组成8个检查考核组,对各县区、板块和4个连云港市级机关进行重点检查考核。
此次检查考核重点检查9个方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连云港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查处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情况;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推进作风建设的情况;坚持挺纪在前,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开展党内问责工作的情况;针对纪委督查、巡视巡察、执纪审查等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三不”长效机制情况;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情况;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及本地区开展巡察工作的情况;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改进作风、廉洁自律,以及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情况。
检查考核坚持问题导向,检查考核组从群众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等渠道认真收集梳理被检查考核单位情况反映,带着问题开展工作。在检查考核中,检查考核组将分别听取被检查考核单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同时通过访谈座谈、延伸检查、查阅资料、综合反馈等环节,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深度检阅,对反馈的问题,被检查考核单位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症下药。
此外,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连云港市检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和组织对下一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做好各项工作,着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