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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连云港市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连网】  (记 者 赵芳 通讯员 李硕)昨天下午,连云港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连云港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情况。记者了解到,连云港市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职能,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环境。

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解决好交易连云港市场分散设立、重复建设、连云港市场资源不共享等问题,提高连云港市公共资源配置效益和效率,连云港市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连云港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按照管办分离原则,整合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职能,将连云港市财政局所属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及交易服务职能整建制划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连云港市国土局所属的经营性用地交易服务职能、工业用地和矿业权交易服务职能划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承担的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职能划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连云港市场发展需要,逐步将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林权交易等纳入平台体系。交易服务职能调整后,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监管职责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为满足平台整合后的集约化管理、规范高效服务,连云港市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功能,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环境。

目前,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有集信息发布、评委抽取、审核入库、费用收取、场地预约、资格预审、软件系统等服务于一体的办事大厅,拥有6间开标厅及700平方米的候标区,设有8间独立封闭的评标评审、远程评标厅和24小时评标区,各功能区域既相互连接、流水作业,又相对独立、互不干扰。中心还设有信息展示、自助服务、电子监察、OA办公、网络安全和全程一体化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平台,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共享,能够满足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需要。

整合后的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承担很多服务职能: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医药采购、国有产权出让、排污权出(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收集、存贮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查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和参与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维护和使用评标专家库,参与评标专家选定、培训、考核工作;对各类交易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收集、整理、保存交易资料;承办连云港市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据悉,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利于防止公共资源交易碎片化,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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