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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菲 通讯员 王从帅)为切实降低燃煤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日前,连云港市出台《连云港市“无煤区”建设工作方案》,通过实施“煤改电”、“煤改气”等措施,加快推进散煤替代,基本实现“无煤区”内除煤电、集中供热以外的燃煤“清零”目标,大幅降低区域燃煤污染,确保连云港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据了解,燃煤污染是影响连云港市冬季空气质量的最主要因素。根据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源解析数据,连云港市近期出现的数次瞬时性重污染过程中,燃煤贡献率均在30%以上。究其原因,是因为连云港市非强制性集中供暖地区,尤其是老旧小区,居民冬季燃煤取暖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尽管连云港市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已经全面完成,但是居民燃煤仍然是PM2.5的主要来源。结合连云港市实际,经过一年多的不断论证和讨论,最终出台了《方案》。
据介绍,连云港市“无煤区”建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9月,在海州区、连云区、连云港市开发区开展“无煤区”示范区建设,示范区总面积为28.47平方公里。第二阶段从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连云港市区建成区(不含赣榆区)全面建成“无煤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将同步落实方案中针对煤炭销售和使用的相关要求,并在城区建成区同步开展“无煤区”建设工作。
《方案》还提出将对实施“煤改电”、“煤改气”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政策支持。例如在2017年12月31日前,连云港市区(不含赣榆区)电力用户燃煤锅炉实施电锅炉改造的,相应内部电气工程设计和低压供电项目电气安装施工由供电公司免费实施。而实施“煤改气”的单位和个人,在气价上享受一定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