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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连云港城建部门压缩行政审批时限

【连网】  (杨锐冰 杨迅) 近日,连云港市城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化施工图审查、建筑市场管理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改革,压缩时限、简政放权,服务企业发展、方便群众办事。

    《意见》压缩审查时限,实行“3、5、7”审查制度,将住建部规定的10-15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压缩至工业项目3个工作日(特别复杂的5个工作日),民用项目7个工作日。

    《意见》还规定下放初审权限,将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施工图审查的初审权限(即政策性审查)授权委托县区执行,相关技术性审查由市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办理施工图审查的单位可就近选择县区或市施工图审查部门进行初审。

    放开民营投资项目招标限制,民营投资项目招标方式由投资主体自行确定;合同备案时录入项目部人员,放开招标限制的同时做好市场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

    此外,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从竣工验收备案环节前移至工程竣工验收环节。

    对办理施工许可的相关材料再一次“瘦身”,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重复上传的资料,特别是工业项目、市委市政府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容缺预审、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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